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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山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0-07-03 来源:衢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11日—9月11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江山市进行了巡视。2019年10月30日,省委巡视组向江山市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江山市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解决问题,切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一是高站位,坚定落实整改决心。先后5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委五人小组会议,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召开市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书记带头认领责任,深刻剖析原因,各常委分别作深刻批评和自我批评;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作为重点问题,再次对照进行深刻查摆剖析,确保问题查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增强推进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强组织,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第一时间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巡视整改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工作。召开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会,对照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和整改要求。会上市委书记代表市委与巡视整改牵头市领导一一签订“军令状”,明确奖惩,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严防压力衰减和责任旁落。三是建机制,确保提升整改成效。对照省委巡视反馈的10方面44个问题,以“清单化”“表格化”形式进一步细化为219项整改措施。由13名市领导牵头,明确15个牵头责任部门,抓实抓细各项整改措施。固化周一“碰头会”,实行对账销号,连续8周周一晚,市委书记牵头召开例会,交流进展情况,研究落实清单,做到“完成一条、销号一条”。

巡视反馈后,对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的40件信访件,进行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全部办结。巡视整改期间,共立案违规违纪案件77件,全部了结,给予党纪处分69人次(警告31人次,严重警告18人次,撤销党内职务1人次,留党察看4人次,开除党籍15人次);政务处分8人次(警告3人次,记过1人次,降级1人次,开除公职3人次);组织处理6人次(调整岗位3人次,降职1人次,免职2人次);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22人次;免职或进行歇职教育村干部24人。挽回经济损失1726.04万元。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65项。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主政浙江期间对江山市的指示精神不够有力有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政治定力。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县处级领导干部“使命之行”活动,重走习近平总书记当年在浙江主政时来江的考察路线,凝聚思想共识、激发前进动力。召开市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原原本本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江山市的重要指示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指示要求进一步落地落实。

(二)强化党建统领。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全领域建强、全区域提升”示范创建,开展千个支部“浪推浪”分类争先活动,目前,全市各基层党组织全面创建成底线型,60%以上基层党组织创建成先锋型。做实做细做深做优“三个三”基层党建工程,构建2000多名组团联村成员、3000多名网格员以及2万多名联户党员的基层服务队伍。建立健全市委专题研究基层党建例会、基层党组织“五星评定”考评结果运用、后进村帮扶“四个一”等工作机制,2019年51个后进村全部完成整转。

(三)强化基层建设。配强村主职队伍,村书记缺配的22个村,18个村已配备到位,4个村暂由镇干部或村干部主持工作;村(社)主任缺配的40个村(社),全部成立村(居)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村级队伍管理,全面落实《关于坚持“上压一级”全面开展村级班子整固提升行动的十条意见》,健全村(社)书记季度例会、村(社)干部资格条件常态化联审等一系列制度,全市305个村(社)书记实现“一人一档”县级备案动态管理。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加大村级违纪违法问题惩治力度,落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仍继续担任原职务的村“两委”党员干部分类处理,结合村社换届“回头看”,对村(社)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现象多发情况“一案双查”,开展5类村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格实施“江山市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5条”。

(四)强化村级经济。积极化解村级债务,实施村级债务规模警戒线管理,从2020起连续三年每年财政安排5000万元资金化解村级旧债。推进消薄增收,出台实施“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三年行动计划”,健全落实村级公共事业支出奖补机制,实施“红色物业”经济园和柯桥—江山山海协作“飞地”物业项目,深化“千企结千村?消灭薄弱村”行动,开展政村银合作,2019年全市所有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其中223个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超过10万元。

二、关于“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核心作用不够强,推进江山高质量发展不够有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民主集中制。出台实施《市委常委会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关于高水平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各方面议事规则,确保市委决策更加科学规范。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传达《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意识形态、宣传等相关领域法规文件和上级领导重要讲话;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实绩和各级领导个人年度述职等重要内容。提升舆情处置水平,出台《进一步加强新闻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安全管理,22家整合关停,13家全面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责令舆情应对不力的市应急管理局、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书面检查,追责问责5人次。

(三)全力打造经济“升级版”。落地落实“融衢接杭”战略举措,完成《江山市实施“融衢接杭”战略的环境、趋势及对策》课题调研,制定出台《江山市实施融衢接杭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启动“融衢接杭”大讨论活动,制订2020年分解实施方案和三年行动计划项目清单,明确111项工作任务。加快工业振兴,出台实施《关于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加快推进欧派产业园一期、开洋门业、百源木业等工业项目建设,强化企业扶优扶强,推进门艺(木艺)时尚小镇等平台建设,扎实开展“组团联企”活动,工业经济稳步提升,2019年全市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25.03亿元,同比增长7.7%;门业、装备制造、健康生活、消防应急、新兴产业等规上企业实现产值164.7亿元,同比增长6.5%。推动旅游产业化,加快项目建设,积极丰富业态,加强品牌推广,2019年旅游服务类项目完成投资34.8亿元;成功打造1家金宿级民宿、4家银宿级民宿、5家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城市与旅游营销资金超600万元,成功创建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四)持续推进转型升级。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深入推进木门行业智能制造示范市创建行动、智能制造提质扩面三年行动,2019年实施智能制造试点项目19个,7个完成通过验收。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召开首届中国数字应急消防产业发展主题论坛,海康威视全国智慧消防运营项目加快建设,网营物联等项目签约落地,获评全国电子商务百强县,争列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注重科技创新,浙大紫金江山科创飞地全面运行,江山—江干飞地完成签约,全市规上工业企业有研发(R&D)经费、拥有专利和有研发机构企业数占比提高至58.52%、47.21%、17.0%。

(五)提升开发区平台能级。理顺体制机制,成立开发区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江山经济开发区整合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江山经济开发区整合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三年(2020-2022)行动方案》,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步伐,紧抓工业项目开竣工和土地开发建设,2017年和2018年入园50个工业项目全部开工建设,竣工24个,竣工率48%;86个土地开发项目已完成开工80个。加快产城融合,木门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开发区小学等投入运行。同时,及时调查核实土地开发建设工作滞后问题,追责问责17人次。

三、关于“贯彻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精准,解决群众关切问题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治水攻坚战,深入开展出境水“双百行动”,完成城区22个小区和3个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启动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中心项目建设和9家美丽牧场创建,2019年8月起,江山市后溪断面出境水水质连续5个月稳定在Ⅱ类水,国控双塔底断面水质指标达到Ⅱ类水标准。打好治气攻坚战,市区实行烟花爆竹禁燃,完成经济开发区大气治理方案专家评审,江山南方水泥与省环科院合作启动低氮改造,淘汰老旧营运车辆159辆,2019年全市PM2.5浓度均值为36ug/m?,AQI优良率为93.7%。加快生态基础设施建设,衢州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10万吨一般固废项目、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成试运行;完成1044处农村生活污水管网缺陷问题和1066处城市污水管网结构性缺陷问题整改,行政村污水运维设施未验收的比例下降至2.4%。加快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完成上余镇灯盏卦形700余亩抛荒土地和未复绿的200亩林地复耕复绿。强化责任追究,对生态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乡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和运维不到位、部分土地整治项目违规问题,追责问责32人次。

(二)全力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把脱贫攻坚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市委常委会每季度定期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建立“6+X”月度工作例会制度,完善脱贫攻坚工作考核体系。全面纠正问题,取消494人违规认定低保、低边人员待遇,退回56名特困人员重复享受的养老服务补贴资金56.28万元,追回44户48.15万元低保金;191名低保户及1754名低收入农户免费参加城乡医保,13425名低边户及困难户发放医保补助;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488624元;完成28户危房补助验收发放。同时,对落实精准扶贫的相关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共追责问责16人次。

四、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领导示范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按照“四个亲自”工作要求,制定《2020年度市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与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负责人补签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2019年,市委主要领导专门听取市委常委和法检两长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参加2轮巡察动员会,约谈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7人。

(二)严肃整改问责。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分析,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认领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梳理30起串案、窝案和系统性腐败案件,追究主体责任15人、监督责任8人。开展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情况抽查核实工作,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2人,通报批评3人。责成江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对巡察发现问题问责方式重新认定和追责问责,整改问责涉及领导干部24人。全面开展巡察整改情况“回头看”,提升巡察整改实效。2019年,市委巡察共问责868人次,立案17件,党纪政务处分14人,其中通过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留置科级干部1人。

(三)深化警示教育。坚持每周编发一条廉政提醒短信,教育干部6000余人次。组织40余名卫健系统干部参加法院庭审旁听。开展大型廉政婺剧《铁面御史赵抃》巡演活动,市四套班子领导和全市637名市管领导干部接受现场教育。组织姜和平违纪违法案发原单位开展“一案一警示”教育工作会议。

(四)健全长效机制。市委常委会坚持每季度专题分析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委主要领导每年初听取班子成员履责情况报告,市政府领导专题听取分管(联系)部门履责情况汇报。严格落实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督促分管领域和单位巡察整改工作机制。开展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风险点排查,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制度29项。出台《巡视巡察问题线索集体会商制度(试行)》《江山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评估验收实施办法》等制度,提高巡察工作实效。

五、关于“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肃纠正监督执纪不严问题。市纪委监委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原因,认真加以整改。对执纪不严有关问题重新开展调查核实,分别给予市水利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整理中心主任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诫勉谈话1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人。起底摸排核实上轮巡视以来信访次数多、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市管干部信访件,对1名领导干部作出免职处理,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健全机制提高监督执纪质效。完善问题线索收集、会商研判、管理处置等办法,提升线索办理质效。2019年,市纪委监委共接收相关单位移交问题线索308件,同比上升51.7%;会商问题线索315件次。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起19人,给予党纪处分6人,诫勉谈话13人。建立乡镇(街道)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最多访一次”工作机制,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呈现“一降三升”的良好势头,赴省进京越级访被登记人数同比下降35.7%,转立案率同比上升4.6%,反馈满意率同比上升11.2%,积案化解率同比上升14.8%。制定实施《江山市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一案双查”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持续防治“灯下黑”。

六、关于“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迅速整改问题。开展公款竞争性存放问题整治,5个镇(街道)和10个部门机关事业单位完成竞争性存放,14个乡镇和25家单位办理协定存款。加大财政补助资金管控力度,就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以及2018年以来的涉企财政奖补资金开展全面检查,追回相关违规补助资金149万元,完成12个项目程序不规范问题整改。加强容积率有效管控,完成“江郎山居”项目违规变更容积率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开展容积率专项排查,未发现其他违规调整容积率情况。

(二)严肃追责问责。对公款竞争性存放落实不到位问题追责问责干部22人次,涉及市管干部10人。对财政补助资金管控不到位问题,追责问责10人次。对2018年上余镇小城镇外立面整治和垃圾处理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标问题,责成上余镇党委、政府向市委、市政府做出书面检查;给予时任上余镇镇长政务警告处分。

(三)注重建章立制。完善《江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竞争性存放相关要求。健全完善涉企扶持政策兑现流程,将涉企政策申报审核工作纳入衢州市涉企政策申报审核平台,提高项目审核效率,避免企业重复补助。出台《江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监管暂行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等制度规定,加强对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规范工作。严格项目容积率的刚性管理,建立联合审查机制、建筑面积第三方测绘报告、联合验收等制度,加强容积率的源头管控。

七、关于“少数部门仍存特权思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专项整治。立即收回须江阁、兰苑,全面腾空对外开放,并开展全面摸排,未发现类似公共资源被占用现象。出台《江山市2019年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区别化下达招商引资任务,侧重过程考核管理。清退违规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津补贴和奖金848.66万元,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津贴补贴奖金福利发放情况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清退市检察院加班补贴超标准部分18.21万元、市林业局超额发放政府考核奖3.42万元。完成巡视指出的40间办公用房超标准问题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开展“清单式”、“地毯式”检查,对发现的13家单位33间办公用房超标准问题及时整改。

(二)严格执纪问责。对违规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津补贴和奖金问题调查核实,共追责问责10人次,其中书面检查2人次,批评教育8人次。对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开展“一案双查”,问责干部109人次,涉及市管干部78人、纪检监察干部21人,给予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公路管理段段长,公路管理段支部书记等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0人,给予诫勉谈话34人、批评教育27人、书面检查9人、提醒谈话27人。同时,开展“廉节清风”专项行动,2019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起,处理186人次,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3人次,“第一种形态”处理153人次,公开通报曝光典型问题5起9人次。

(三)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公共资产管理制度,严格遵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开展安全隐患整治、日常保洁、信息公开等工作,确保公共资源正常使用。印发《关于建立重大产业招商项目研判领导小组和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重大项目的逐级审核机制、定期会商机制、督查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项目决策咨询机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的实施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办公用房管理使用。

八、关于“干部人事工作不够规范,‘三超两乱’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立即纠正整改。整改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10名,核销高配岗位13个。对6人挂职锻炼期间的基层工作经历不予认定。开展借调干部集中排查清理工作,对于未经组织部门审批自行借调或者超过借调期限尚未回原单位工作的人员,及时退回原单位,已清退150人。

(二)加强规范管理。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三超两乱”专项整治要求,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制规定,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加强乡镇党政正职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制定《重点岗位任职条件清单》《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岗位条件设置联审机制》,出台《干部挂职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江山专班工作实施方案》,从严把好岗位条件设置、出入编审核、任职资格审核、干部借调管理等关口,进一步规范乡镇干部人事工作。

九、关于“落实基层减负工作不到位,不担当不作为现象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清理整治。全面开展钉钉和微信群清理工作,整治解散相关工作群605个,并举一反三,在全市面上开展手机APP、微信公众号清理工作,关闭微信公众号(小程序)52个、注销政务APP2个。针对上余镇原镇长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对其进行岗位调整,同步开展不担当不作为现象专题调查,向全市109家单位征求问题线索,查实问题10件,问责处理17人次。

(二)健全长效机制。建立钉钉和微信工作群审批备案制度,跨单位工作群实行实时审批,单位内部工作群实行季度备案,同时加强监测,不定期对全市面上工作群、公众号运行情况开展督查,确保管控实效。全面实施《中共江山市委关于构建抓人促事机制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落实干部正向激励机制、开展干部分档管理考评、推行干部红黑榜制度、开展中层干部跨单位交流、设立“七大员”激励退出现职领导干部退有所为、全力落实容错纠错机制等举措,全力推动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十、关于“上一轮巡视整改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通禄门片区改造成功“清零”。完成改造项目范围内已签订协议未搬迁拆除8户和未签订协议5户搬迁拆除。着手启动片区改造,完成通禄门片区改造规划初稿编制。对项目存在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共追责问责干部8人次。同时,完善征迁工作体系,成立房屋征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挂帅、交办、督办、督查、通报、清零验收等考核工作机制,重新组建征收联合认定小组及征收协调处理机制,修订征收办法与补偿标准,组建征迁项目法律事务服务组,提高征迁工作实效。

(二)违规变相返还土地出让金追缴强力推进。追回浙江山里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江郎山度假村公司违规基础设施补助款56.2336万元;江山水岸公司,市政府已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通过法律途径开展追缴。对该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追责问责15人次。同时,加强规范管理,制定《江山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关于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严格执行土地出让金管理制度,加大专项联合巡查力度,杜绝相关问题发生。

下一步,江山市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持之以恒深化整改责任落实。市委坚决扛牢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市领导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确保压力不松懈、责任不旁落,以严格的责任到位推动整改落实到位。二是持之以恒推进后续整改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未彻底解决的问题,分析原因、强化督查,确保完全、彻底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的,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深入整改,确保阶段落实推进。三是持之以恒巩固提升整改成果。时刻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争当“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把巡视整改工作与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紧密结合,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有效衔接,用好巡视反馈成果,放大巡视整改效应,将整改工作作为长期任务深入改、持续改,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加快建设实力、美丽、活力、幸福江山大花园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0-4024331;邮政信箱:江山市县河东路8号市纪委信访室;电子邮箱:qzjsjjxfj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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