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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衢州市水利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0-04-08 来源:衢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27日至5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水利系统党委(市水利局党委、市乌引局党委、市铜水局党委)进行了巡察。7月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水利系统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水利系统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正视问题、认领问题、改正问题。一是立说立行抓整改。市委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局党委班子立即召开会议,对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局党委会5次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正视问题、剖析根源、明确措施,做到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真落实,确保市委巡察整改落实到位。二是从严从实抓整改。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组反馈的七个方面共60个问题及清单进行了分解落实,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处室)、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工作要求。三是常态长效抓整改。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牵头整改、亲自督办督促;责任领导具体抓,责任处室落实具体任务,联络员做好沟通协调;一周一报常态抓,严格执行销号制度和周报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健全机制长效抓,针对问题逐一修订或出台规章制度,严防“边改边犯,改了又犯”。

巡察反馈后,对巡察组移交的2条问题线索,及时进行集中办理,目前2件均已办结,办结率100%。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调离岗位1人,诫勉2人,通报批评4人,书面检查5人,批评教育21人,提醒谈话10人;新制定和修改完善制度49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69.97万元。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践行‘两山理论’不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多措并举提高政治站位。健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并严格落实年度学习计划,专题组织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3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16字治水方针和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紧扣中心开展“头脑风暴”和课题研究,共开展头脑风暴21期,形成研究课题21个,谋划储备项目1批,转化落地项目3个,为深入推动“两山理论”落实落地奠定基础。

(二)全面深入践行“两山理论”。全市域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完成4个县(市)节水型社会达标验收和2个区的节水型社会中期评估。制定衢州市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计划,并在全省首创“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三十六计”等先进经验;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制度,完成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73.28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17%。强化水土资源管理与保护,制订并实施铜山源水库水质提升行动,通过实施年度评估和“双随机”抽查制度进一步强化重要饮用水源地管理,启动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信息监管平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抓人促事强引领。深入贯彻市委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决策部署,通过座谈、调研、谈心等方式,激发年轻干部的干事热情;通过开展“交流轮岗、竞聘上岗、双向择岗”等措施,中层正职平均年龄42.5岁,比调整前下降7.0岁,中层副职平均年龄仅34周岁,干部结构得到有效优化,党委的向心力不断增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完成罗樟源电站股份清理,及时清退干部兼职取酬。

(二)健全制度促长效。构建抓人促事新机制,制定并落实市水利局处室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办法,坚持“记工分、抓排名、红黑榜”不动摇,不断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形成干部职工创先争优、向上向善的鲜明导向。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局主要负责同志“五不直接分管”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党委议事决策规则,不断强化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三、关于“统筹谋划能力不强,缺乏‘一盘棋’思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着力理顺体制机制。强化对市乌引中心、市铜水中心的指导,优化调整市乌引中心、市铜水中心领导班子;结合事业单位改革,积极争取市乌引中心、市铜水中心调整为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市直水利系统“一盘棋”的格局更加巩固。加强水利系统协会管理,及时注销衢州市农村水电行业协会,对市水文化研究会开展专项审计,并专题研究其转型发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积极谋划做大做强。成立专题研究小组,组织赴省内外考察水利国资国企管理先进经验,多层面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究,着力优化市本级水利国企组织架构和发展方向,谋划转型发展和做大做强。

四、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论述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守为民初心。发动34名干部职工下沉“组团联村”,全力服务乡村振兴。联合市文明办发布《信安湖文明宣言》,扎实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制订水利系统“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方案,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53人次,巡查、督查省市县三级河道17条,拆除整治涉河违建点28处。全力做好台风、小流域山洪灾害防御和应急抢险工作,特别是在防御“利奇马”强台风中工作突出,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集体嘉奖。

(二)坚守安全底线。完善乌引工程安全管理体系,全线开展风险排查,完善乌引渠道安全防护和预警设施。建立重要水利工程检修运维管理监督检查制度,定期检查预警系统运行情况。建立健全公共水域溺水事件保险救助机制,联合街道、社区、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建立防汛抗旱储备物资管理制度,制订水库安全度汛专项行动方案,组织抽查126座水库“三个责任人”履职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制订局党委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方案,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对意识形态的组织领导和理论学习。组织开展“再学谢高华、再走治水路、再攀新高峰”学习活动,重温入党誓词,弘扬铜山源精神、乌引精神。加强铜山源水库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提升项目对接,完成初步设计征求意见,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二)加强意识形态队伍建设。落实专人专职管理,完善意识形态队伍体系。建立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将信息宣传和12345热线办理情况纳入市水利局处室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层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参加“统一政务投诉平台来电事项业务培训”,提高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提醒谈话。

六、关于“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工作边缘化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局党委会定期专题研究党建事宜,2019年共有4次局党委会将党建作为重要议题。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专职从事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完成局机关5个党支部优化设置和市铜水中心4个党支部换届选举,局党委班子成员根据分工编入局机关4个党支部,从组织架构上保证了党建责任制落实落细。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加强党员档案管理。

(二)切实加强行业党建工作。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结合“七·一”系列活动和“组团联村”,局党委书记围绕“缅怀先辈励心志,牢记使命尽职责”专题讲党课。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严抓“三会一课”,深化“两学一做”;组织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广大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七、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系统学习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文件精神,提升人事管理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通过交流轮岗、竞聘上岗、双向择岗和清退借用人员等措施,有效解决混编混岗和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按照规定设置内设机构和配备使用干部,撤销3个内设机构,免除8名干部相关职务,做到人岗对应。

(二)强化干部人事管理。完善干部档案管理,完成13名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制定借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临时借用人员的管理。制定科级领导干部管理办法,规范干部选任程序和管理。制定水利系统干部亲属回避制度实施细则,规范招聘程序,有效遏制廉政风险。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八、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制定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规范用车审批流程,公务用车安装GPS定位系统记录行车轨迹,进一步强化公务用车规范管理。落实财务专人审核把关,规范公务报销审批流程,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及时清退违规公务接待费用3060元。

(二)严格津补贴发放。及时清退违规发放的评审费和补贴2.09万元。修订工地津贴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基建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列支管理费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和批评教育。

九、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印发《关于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规范办文、办事和因私出国(境)审批。开展廉政和失职渎职风险大排查,对不同岗位风险点逐一制订有效防控措施。

(二)严抓干部日常管理教育。建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和警示教育,做好“习言习语·一日一金句”“党风廉政·一周一提醒”。组织党员干部到衢州市看守所、省十里丰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廉政党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强化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针对“五个不”现象开展自我检视,逐一进行自查自纠、举一反三。通过完善基层站所工作纪律管理、员工指纹考勤和乌引工程渠首枢纽拦河闸闸门操作运行督查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严格工作纪律,提升工作效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批评教育。

十、关于“工程项目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工程项目过程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发包审批流程,规范项目合同履约管理,加快项目建设和验收进度,6个项目完成竣工验收,12个项目提交验收申请。全面排查项目建设廉政风险点,通过廉政提醒谈话、钉钉考勤等手段,加强日常纪律管理。开展项目管理培训学习,提升干部项目管理业务能力。

(二)完善工程项目规章制度。修订财务制度,完善项目(采购)发包程序。制定《衢州市水电发展有限公司水利工程变更及限额发包实施细则(试行)》和《衢州市水电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试行)》,完善工程款支付、竣工验收、保函定期检查等项目管理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

十一、关于“财务、资产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立即清退相关费用。清退违规支付公务用车违章罚款2.87万元,清退重复发放或报销的伙食补助、夜餐费、生日蛋糕、防汛值班补贴、出差补贴等共计4.2567万元。

(二)加强财务资产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各项规定,落实落细财务审核机制。制订《衢州市水利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衢州市乌引管理中心固定资产对外出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终止2个不合规的土地房产租赁协议。落实专人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和报废,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下一步,市水利系统党委将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之以恒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不断巩固提升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水利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坚定目标,扎实推进后续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剖析问题思想根源,以压紧责任不放松、制度执行不手软、举一反三不停步的态度,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开展“回头看”,坚决避免“反弹回潮、边改边犯、改了又犯”等问题发生,推动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坚持以上率下、令行禁止,不折不扣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推动治党管党落实落细。三是加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水利事业再上新台阶。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坚持党建统领、思想疏通和课题融合,着力搭建“全网通”的干事平台;通过记工分、看排名和抓督查,强化“我要干”的浓厚氛围;坚持定期轮岗、竞争上岗和双向择岗,树立“能者上”的用人导向;坚持市场导向、专业经营和多元发展,探索“可持续”的转型之路,不断推动衢州水利为建设“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0-8010650;邮政信箱:衢州市府东街1090号,邮政编码:324000;电子邮箱:qzs1009@163.com 。

中共衢州市水利局委员会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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