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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0-04-08 来源:衢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27日至4月26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19年7月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及时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明确局党组要全面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认真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把整改工作作为一场必须坚决打赢的硬仗,真抓严整,坚决整改到位。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实施整改工作,形成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按照巡察反馈的三大类9个方面54个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逐一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处室(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事项落到实处。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改工作每周一督查、每半月一调度。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对重点问题及时跟进督办,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问题,诫勉2人,责令书面检查5人,提醒谈话1人,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4人,批评教育15人,挽回损失67874元,建立完善各项制度11项。

一、关于“落实上轮巡察整改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推动解决环保大楼工程挂账问题。2019年8月完成市监测站大楼不动产登记和大楼工程内装项目、强电项目评审,并加强与市发改、财政部门对接,在2020年预算中安排基建缺口资金。

二是开展办公用房自查整改。责令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分局做好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的整改,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组织力量对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分局办公用房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三是重新调查处置有关问题。认真调查研究黄标车淘汰工作责任追究不力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帮助。查明上方石灰钙整治汇报前后不一致问题,按期完成整改销号。认真剖析向已注销企业下达减排任务问题,举一反三,开展2019年大气污染治理项目清单全面核查。

二、关于“落实上级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履职担当。印发实施《衢州市工业固废危废监管处置体系建设方案》,加快固废危废处置能力建设,推动浙江豪龙建材公司水泥协同窑处置污泥项目、龙游金怡固体废物焚烧发电项目和浙江青龙山建材有限公司水泥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等顺利实施。持续开展“雷霆斩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处置(倾倒)工业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督促巨化完成煤储仓项目建设,消除露天煤场。加快推进乌溪江中段水质优化工程,现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0%。推动龙游化工企业疑似污染场地调查及修复工作,确保2020年6月启动详查。督促江山市、常山县落实金钉子保护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二是加快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制定印发《关于调度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的函》《关于进一步核实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案件办理进展情况的通知》和《关于开展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案件回头看排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督促各责任主体落实整改。跟踪掌握信访件进展情况,定期编制《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月度台账》,加强统筹。组织开展现场核实,加强督查,确保交办问题整改到位。

三是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推动衢江上方完成钙企业场地生态修复和重组企业整治提升。督促垃圾焚烧项目有序推进。推进伟龙钢渣堆场修复项目,完成防渗及收集系统工程和碱性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加快城东污水处理厂三期、高新第二污水厂建设进度,截至2020年2月26日,城东三期工程完成形象进度72%左右,高新第二污水厂完成实施主体调整。开展高新园区异味治理,督促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制定《衢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并按期实施。

三、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明确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专门负责对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的议题收集把关,对上级文件收发、传阅均第一时间响应,确保第一时间学习上级有关精神。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

二是强化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专题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重新修订《中共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方案》,明确党组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党组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与评议。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列入基层党建工作述职重要内容。召开局党组会对市生态环境局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明确分管领导。加强思想阵地建设,做好生态环境局网站维护,完成生态环境局域名变更。

三是提升干部思想觉悟。加强宣传发动,本着自愿的原则,重新组织衢江分局干部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共收到捐款5300元,已全部上交衢江区慈善总会。

四、关于“干部选任、日常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夯实选人用人工作基础。编制《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进一步完善局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和要求。组织局人事干部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市有关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文件,选派干部参加有关业务培训,提高人事业务工作水平。

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干部责任意识、使命意识。理顺局人事管理机制,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将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工作归口局办公室(人事处)。严格按“哪里来到哪里去”原则,推进混岗问题逐步解决。完善局系统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完成职务职级并行相关工作。制定《衢州市生态环境局下属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实施办法(试行)》,完成事业单位聘期考核和岗位竞聘工作,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热情。制定《关于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激励生态环境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试行)》,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印发《衢州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下半年党建群团活动方案》,通过活动开展逐步疏导干部负面情绪,增强队伍凝聚力。牵头制定《衢州市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衢州市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推动执法力量下沉。结合机构改革,新提拔一批年轻干部。

三是加强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制定《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办法》,开展干部违规因私出国(境)专项清查,进一步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证件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

五、关于“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组织生活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党建力量保证。2019年6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机关委员会委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确保党建工作专人负责。

二是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党员发展要求,组织机关党委和各支部主要负责人、组织委员对党员发展相关规定进行再学习再巩固。对党员干部入党材料进行全面自查,责成已入职党员及时转入党组织关系。优化党小组分组,有计划安排党小组活动。对各支部执行“三会一课”相关制度情况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好领导班子带头上党课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内组织生活。

三是加强党建阵地建设。开展各支部党建阵地问题排查,督促落实党务公开制度。督促柯城分局做好党员活动室问题整改。对市局党员活动室进行改造提升。

六、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开展变相补贴手机通讯费、违规报销会议餐费问题自查自纠,清退费用共计   2130元,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举一反三,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市生态环境局、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支队等3家单位2018年度财务支出情况开展内部审计,发现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2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组织实施《治气攻坚战暨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计划》,进一步深化巨化集团、元立公司等一批重点废气排放企业的废气治理。结合日常执法、双随机检查、交叉执法检查等行动,依法严厉查处企业废气超标、偷排行为。2019年以来,查处涉气案件21件,罚款197.92万元。积极开展餐饮店底数调查摸底工作,督促指导餐饮业主开展网上备案。出台《关于餐饮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暨监管餐饮油烟整治“双随机”实施方案》,严格执行《衢州市区餐饮联合踏勘办法》,强化餐饮行业事中事后监管。

三是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完善《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规范》,不断提高行政处罚工作规范化水平。优化行政处罚案件审查管理程序,将行政处罚权下放至各分局办理,简化流程,切实加快办案进度。组织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着力提高一线执法人员办案水平。

四是强化水质断面监管。督促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加强东港污水处理厂排水超标问题整改,限期完成生态环境部挂牌督办事项。督促各县(市、区)全面实施2019年治水长效战方案,切实打好清水保卫战,加强双塔底断面上游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开展绿色产业集聚区高新片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强化高新园区污水管网管道疏浚的施工管理、建立铜山源水库断面联合管控机制等。2019年全市9个国控考核断面、13个省控考核断面全部达到考核要求。

七、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会议,传达贯彻市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市纪委七届三次全会和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针对局领导分工及中层干部调整,重新签订《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二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风险点排查。党组书记以“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纪律规矩底线”为主题给全体党员干部上廉政教育党课。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赴省第一监狱开展警示教育,参观“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衢州市警示教育主题展”巡展活动。编印《以案明纪 警钟长鸣—反腐规章及环保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选编》,通过以案为鉴,用身边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印发《关于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大排查的通知》,组织市生态环境系统102名干部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填写《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切实做好廉政风险防控。

三是强化党内执纪监督。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推选新一届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强化执纪力量保障。完善谈心谈话制度,明确分管领导与分管处室负责人、副职、下属单位班子谈心谈话每人每年至少2次以上。召开新任科级干部任前集体谈话,要求“讲政治、勤担当、守法纪、重团结”。组织班子成员重新学习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四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2018年度大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认真落实“先上会,后支付”的程序要求。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八、关于“资金、资产管理存在漏洞,专项资金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对2018年度会议费支出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向3家承租单位收取物业管理费共计6.57万元。制订出台《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内部审计制度》,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工作。进一步完善会议管理制度,严把会议费支出管理。

二是强化资金资产管控。对账龄超过3年的往来款项开展审计,完成10笔往来款清理。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形成内部审计报告。制定出台《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集中采购和自行采购工作,增强对内部采购环节的监督管理。规范食堂货物采购验收环节,着力降低廉政风险。

三是严格落实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对16家企业环保补助资金开展核查。严格执行《浙江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衢州市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内部管理办法》等制度,制定出台配套办法,进一步明确项目资金申报补助条件,建立分局、职能处室、办公室三级审核制度,规范项目申报材料、资金补助程序。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毫不松懈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效果不好的事项,分析原因、改进方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三是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持续完善党的建设各项制度,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对制度尚不完善的,深化研讨、把握关键、抓好制度建设。四是以巡察整改成果推进生态环保工作。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市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动力,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全面完成各项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促进全市环境质量继续向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0-3089685;邮政信箱地址:衢州市江郎中路2号衢州市生态环境局616室,机关党委(收);电子邮箱:qzssthjj@qq.com。

中共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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