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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通报4起村干部违规承揽或插手本村工程项目典型案例

2020-12-22 来源:市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发挥震慑效应,近日,开化县纪委县监委通报4起村干部违规承揽或插手本村工程项目典型案例:

1.芹阳办事处五福村村委会主任徐国耀违规收受供应商回扣等问题。2019年,五福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需安装太阳能路灯,徐国耀联系了江西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并建议五福村使用该公司的路灯。后五福村未采取竞价等公开方式,召开村两委会直接研究决定从该公司采购路灯。2020年1月,五福村支付该公司9.2万元。之后,该公司业务员李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给徐国耀1.6万元回扣。徐国耀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0月,徐国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2.林山乡塘源口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士荣违规参与本村工程项目等问题。2017年至2019年期间,张士荣在未经村集体研究的情况下,多次使用其本人挖机违规参与本村工程项目,后以他人名义开具发票从村集体领取挖机租赁费共计36.48万元。张士荣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8月,张士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马金镇徐塘村村委会原主任朱传富违规转包本村工程项目等问题。2017年8月,徐塘村集体研究决定修建大田畈、外徐渠道工程,项目预算价为14.86万元。经公开招投标,村民徐某某取得承包权并与村集体签订了承包协议。后朱传富与村民朱某合伙违规从徐某某处转包该工程,并组织施工。工程结束后,朱传富与朱某共领取工程款9万元。朱传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8月,朱传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大溪边乡墩南村村委会原主任余新平违规发包本村工程项目等问题。2016年1月,墩南村实施垃圾焚烧炉修复工程,余新平在未经村集体讨论的情况下,擅自将工程发包给本村村民余某某,后因其他原因需增加工程量,余新平又擅自将合同金额从3万元变更为5万元。2014年至2016年期间,余新平私自决定使用其本人砂场的砂石料和挖机参与多个本村工程项目,领取砂石料、挖机款项共计17.34万元。余新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9月,余新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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