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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0-11-09 来源:区纪委区监委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5月29日,市委第一提级巡察组对衢江区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6月12日,市委第一提级巡察组向衢江区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自接到市委第一提级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以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扎实的作风,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方案,对巡察指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查找原因,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印发《关于落实市委第一提级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作为巡察整改的纲领性文件。在整改的同时进行深刻反思,剖析根源,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努力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不能腐”的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目前,市委第一提级巡察组反馈的16个方面37个问题已整改到位36个,整改率97.3%。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共问责8人,其中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2人,提醒谈话5人;新制定出台制度24项,修订完善制度10项;挽回损失4.6709万元。对未整改到位的1个问题,将按要求继续进行整改,并适时予以公布。

一、已整改到位的问题

(一)关于“聚焦脱贫攻坚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经审核,将符合要求的4户纳入低保。完成《衢江区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起草,新出台《衢江区困难群众探访关爱工作实施意见》等5项制度。建立局机关人员联系指导乡镇民政工作的制度,实行干部“一挂四联”。每季度依托浙江省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对城乡低保对象进行核对,指导督促乡镇及时开展动态调整。制定《2020年衢江区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截至7月,全区共提标低保对象6351人,占低保人数比例52%,人均低保金617.2元,补差率80.15%;全区低保户中80岁以上老人共852人,重度残疾人共2455 人,从7月份开始按照770元/月的标准全部足额发放。加强救助政策培训力度和宣传力度,印制社会救助政策汇编应知应会手册3000份,低保、低边、特困明白卡共80000份;召开全区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乡镇民政分管领导、民政助理员共39人次参加。严肃工作纪律,2020年5-6月,全区16名民政相关工作人员被通报问责。

2.全部追回违规发放的1.92万元低保金。完善在册救助对象死亡火化预警系统,依托大数据全面查、人工手动比对重点查、乡村双向互相查等方式实施动态管理。

3.取消相关当事人低保待遇,追回2020年2-6月多发的低保金0.1975万元。制定《重点工作交办制度》,对不符合救助对象及时督促乡镇完成注销报批。

针对上述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

(二)关于“聚焦特殊群体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云溪乡敬老院电视机、空调已安装到位,并委托第三方运营管理。制定《养老机构膳食管理制度》,指导全区养老机构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目前全区20家正常运营养老机构中19家已取得许可证。组织全区养老机构负责人进行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培训。制定《衢江区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管理办法》,增强养老服务标准化意识。制定敬老院撤并方案,加快推进“公建民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2.出台《衢州市衢江区慈善总会救助管理办法》等文件,完善特大病、助学、临时性、慈善等救助的标准依据,规范救助管理。

(三)关于“聚焦群众关切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衢江区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实施变更方案》,并将变更方案和避险解困帮扶对象档案材料上报省办,同时完成101个帮扶对象151.5万元的避险解困资金拨付。                                                                                      

2.强化内控管理,切实兜底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完成2020年5月、6月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发放。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通过简化申请材料、缩短办理时限,进一步优化规范民政业务网上办事流程。积极引导办事群众网上办理业务,2020年1-7月,全局行政审批事项收件总量772件,网上办件718件,网上办件率由1-4月份的17.29%提高到93.01%。其中6月网办率92.02%、7月网办率98.59%,超出80%的网办率要求。

(四)关于“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1.立行立改,使用非活页记录党组会议内容。完善《工作会议制度》,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修改《党组工作规则》,规范党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

2.修改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三重一大”的内容进行细化量化。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确保决策科学民主。

3.按照会前准备、会议讨论、会议表决、形成决议的流程规范党组议事程序,并使用《党组会议题审批表》规范议题管理。

4.调整区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书记,召开党委会,研究委员分工,讨论修订综合党委工作职责,完善2020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五)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制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专人负责相关会议活动记录。建立支部书记党课审核把关制度,结合衢江民政工作实际,认真备课,丰富党课内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六)关于“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明确专职党务工作者,具体负责党建工作开展。修改完善党支部工作计划。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区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

2.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支部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成员。

3.召开支部巡察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支部委员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规范发展党员,加强相关材料的审核把关。

4.建立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书记审核把关制度。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制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

(七)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层层落实机制。局党组书记与局班子、局班子与各科室(单位)负责人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和印发《关于调整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八)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关于印发衢江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机关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修改完善《组织人事管理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开展局机关干部混编混岗整顿,印发《关于免去汪某等同志职务的通知》,免去相关人员职务。

3.明确专职人事干部,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强化干部档案管理意识,规范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九)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起草《衢江区民政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办法》,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制定《党风廉政谈话制度》,整改期间共开展谈心谈话14人次。

2.2020年核定养老机构综合保险24家501人,实现全覆盖。加强杭长时代花园小区创文力量统筹,成立小区功能性党支部,常态化开展“十乱”整治及“五清行动”,6月全区创文擂台赛排名第一。按规定组织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发动干部自愿补捐2017、2018年慈善一日捐。进一步完善2020年“双随机”检查计划,目前已完成28家(共31家)。结合社会组织日常管理情况,对2家社会组织开展立案调查。制定出台《关于规范衢江区民政局违法案件移交工作的通知》和《衢江区民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全局法制工作。

(十)关于“队伍管理宽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印发《关于印发〈衢江区民政局干部能力提升年、改革突破创新年、项目建设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组织开展干部队伍整顿行动。吸取周小路案件教训,制定《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风廉政谈话制度》,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信访工作制度》,规范信访办理工作。

(十一)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不坚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责令相关人员退回重复报销出差补贴0.257万元。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学习财务《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差旅费报销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责令相关人员退回同城接待费用0.3186万元和超标陪同人数餐费0.033万元。严格执行《浙江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规定,修改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严格落实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并对差旅费报销严格审核把关。

(十二)关于“项目资金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将2015-2019年特困人员救助保障资金使用列入专项检查计划,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专项检查。修改完善《衢江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衢江区基础设施建设类养老服务项目报账制度》。对各乡镇敬老院特困护院挂钩人员生活费发放情况开展检查,共补发102人59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

2.制定《衢江区基础设施建设类养老服务项目报账制度》,严格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初审、民政复核”三级审核制度,层层把关。

3.杜泽镇、莲花镇已对相关问题开展调查并终结,其中杜泽镇政府已退回剩余资金5.8655万元,莲花镇政府将剩余资金用于建设2019年上余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修订《衢江区基础设施建设类养老服务项目报账制度》,明确第三方出具审计报告后方可报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十三)关于“重点领域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印发《关于印发衢江区门牌、路牌管理办法的通知》,求真路、大桥北路两块路牌安装方向错误问题已整改到位,信安西路和桔海二路路牌缺失已补装到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通过上级技术支持,从充值系统中补打充值凭证。联系代领彩民提供代领书面情况说明。根据上级部门部署,我区福彩销售厅已关停。

3.组织科室长学习采购业务知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修改《物资(服务)采购管理制度》,加强采购内控。加强招标采购档案资料管理,确保采购工作做到“一事一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十四)关于“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全部追回违规多领取低保金1.9448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

(十五)关于“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

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1名班子成员存在问题,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十六)关于“内审问题未整改,移民资金结余”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2018年以前未报结的项目,督促相关乡镇加快进度,要求10月前完成并报账。对2018年以后未报结的项目督促乡镇每月上报项目进度,每季度开展项目进展督查,加快项目验收和结报。对历年未使用完的工作经费,聘请第三方开展全区水库移民项目、资金系统核对工作,提升后扶项目绩效工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二、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十七)关于“对社会组织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启动2020年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现已完成138家社会组织的年检工作。对社会组织“双随机”库进行更新完善,并启动2020年度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查工作,目前已经完成28家(共31家)抽查任务。对区爱心联盟协会、区滴水公益服务中心和区慈善总会三家社会组织有关负责人进行谈话,并指派局财务工作负责人对其就财务管理方面进行培训和指导。制定《财务凭证查阅外借制度》,进一步规范慈善总会的财务档案管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未整改到位原因:有关区爱心联盟财务混乱的具体问题线索仍在调查核实中。

完成时限和责任领导:2020年10月30日,徐逍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我局将继续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引向深入,推动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加强整改监督检查。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适时组织“回头看”,务必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倒查制度漏洞,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三是持之以恒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党建考核力度,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紧紧抓在手上,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及时向区民政局党组反映:联系方式0570-3838739,邮政地址:衢江区振兴东路36号二楼民政局,邮政编码:324022;也可以向区委巡察办反映:联系电话:0570-3835127,邮政地址:衢江区府前路6号区行政大楼0548室区委巡察办,邮政编码:32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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