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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2020-11-02 来源:市纪委、监委

为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一步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严明工作纪律,近日,龙游县纪委县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 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龙游县住建局党委委员孙敏新对大龙北污水处理点运维监管不到位问题。2017 年,詹家镇石亘村大龙北污水处理点项目建造完成,该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 27 吨/日,于 2018 年 4 月通过验收后正式投入使用,浙江海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河公司)为运维单位,县住建局负责运维监管。2019年4月,浙江省住建厅下发《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工作的通知》(浙建村发〔2019〕95号),要求“到2019年底,全省新增1500个日处理能力在3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海河公司根据县住建局的通知要求,对大龙北污水处理点日处理量进行摸底,上报 70 吨/日的处理数据。县住建局在明知该污水处理点设计处理量 27 吨/日的情况下,仍将该处理点作为日处理能力 30 吨以上的新增标准化运维点上报,同时在大龙北污水处理点设立 70 吨/天的处理量公示牌,造成严重影响。詹家镇政府对运维公司的运营维护检查监督不到位,詹家镇治水信息岗人员周柏成负直接责任,原人武部部长陈美祥、副镇长项伟华负主要领导责任;县住建局党委委员孙敏新负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6月,周柏成、陈美祥、项伟华分别受到诫勉处分;同年10月,孙敏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龙游县博物馆馆长雷栋荣在支付县博物馆新馆建筑设计项目方案补偿费工作中不作为问题。2015年4月,原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发布县博物馆新馆招标公告,明确“在招标评标结束,招标人一次性支付未中标投标人方案补偿费:第3名未中标投标人招标人给予补偿费人民币1.5万元”。同年7月3日,浙江某设计院参与投标并获得第三名,根据招标公告能享受1.5万元方案补偿费。2017年至2018年,该设计院多次提出申领方案补偿费,原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博物馆相关人员均未及时跟进补偿费支付情况,导致该笔方案补偿费拖欠至今年6月。雷栋荣工作主动性不够,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拖拉、敷衍,存在不作为问题。2020年7月,雷栋荣受到诫勉处理。

3.龙游原县国土资源局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模环站国土员曾潇峰等人在农民建房审批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6 年5月至2018年1月,曾潇峰、模环乡士元工作站原站长邵永军及原国土所协管员张建军、周宝峰等人在模环乡农民建房审批的现场踏勘、会审汇报等工作中不正确履职,导致茶场新村陈某某父子、刘某某及前江新村方某等户的违规建房通过审批,给县士元实验区建设的农户搬迁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模环乡原副乡长童越清作为农民建房工作分管领导,责任心不强、审核把关不严,对上述违规建房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20年7月,曾潇峰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张建军、周宝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邵永军、童越清分别受到诫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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