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公职人员、村两委干部全覆 常山持续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借贷专项治理
短短两天,金川街道纪工委收到102名县管以下党员干部上报的资金借贷自查表,其中村两委干部69名,有20人填写了相关借贷情况;大桥头乡纪委收到46名县管以下党员干部上报的资金借贷自查表,其中18人填写了相关借贷情况……这是常山县开展第三批次党员干部违规借贷专项治理,各单位党员干部主动开展自查自纠的一个缩影。
大桥头乡干部上交县管以下党员干部参与资金借贷情况自查报告表
此前,常山县已分两批次完成了对县管以上领导干部的专项治理,第三批治理对象主要为县管以下党员领导干部,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县属国企干部职工;村(社)两委成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违规民间借贷,容易诱发贪污、受贿、挪用公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行为。”常山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从近年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来看,违规借贷问题在职权不大的中层干部、村干部中同样存在。
为整治党员干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行为,做到真查真核、做到全覆盖,今年年初,常山县纪委县监委出台治理方案,按照正科级领导干部、副科级领导干部、普通党员干部和村两委干部分层分批开展整治工作,每批次分安排部署、自查自纠、核查整治、整改落实四个阶段进行,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后发生或延续的,影响领导干部公正执行公务、廉洁行使职权的借贷行为进行清理和规范。
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常山县动真碰硬,由党委牵头抓总,纪委负责督促指导和核查工作,紧盯县管以上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要求领导干部带头认真全面如实自查上报,并由分管县领导或单位主要领导在自查表上签字背书。凡在自查自纠阶段如实上报、主动纠正违规行为的,可视情从轻或减轻处理,情节轻微的,可免予处理;对群众举报、专项核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在首批专项治理中,23名正科级领导干部被函询,运用“四种形态”处置15人,党纪政务处分6人,收缴违纪款物91.926万元,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
“这次治理力度很大,纪工委进行全程跟踪监督,讲明政策、开展个别谈话,让大家端正思想,打消侥幸心理。”金川街道五里亭村支部书记陈松贵表示,村两委第一时间开展了自查自纠,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了个人资金借贷情况,并向街道纪工委上报。
“党员干部违规借贷,轻则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重则变相利益输送,严重败坏了政治生态,扰乱了地方经济,助长了不正之风,损害了党员干部的形象。”常山县纪委县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集中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履职行为,斩断以权获利的寻租链条,有助于推动亲清政商关系的构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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