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衢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22日至11月9日、11月14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委政法委、原市委防范处理邪教办(机构改革后相关编制职能并入市委政法委,以下简称原市委防范办)进行了巡察,并于2019年1月3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委政法委委务会议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服务中心工作等结合起来,以强烈的政治自觉正视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压实整改责任,从严从准从快抓好整改落实。一是抓部署,形成共识。先后召开委务会、中层干部会议、机关干部大会,学习巡察反馈意见,研究整改方案,部署整改工作。召开两次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和责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挖问题根源。二是抓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以常务副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多次召开委务会议、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跟踪抓落实,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抓督导,不留死角。定期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及时进行分析研判。采取“对号入座、一事一策”的方式,拉出清单、建立台账,逐条进行研究,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四是抓规范,务求长效。结合委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建立健全了委机关在组织建设、思想及纪律作风建设、业务建设、干部管理、行政管理等五个方面33项制度,进一步规范细化了机关日常工作。五是抓结合,推进当前工作。注重统筹结合,坚持与扫黑除恶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结合起来,与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结合起来,与全市政法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促进当前重点工作、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强力推动整改落实,促进市委政法委机关工作整体上台阶。
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65个问题已整改到位63个,正在整改的2个,完成率96.9%;给予批评教育9人次、提醒谈话9人次;制定出台和修订完善制度33项,清退追缴各类违规资金13380元。
一、关于“大局意识不够强”和原市委防范办“规矩意识弱化,班子战斗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积极开展“头脑风暴”。依托“市委政法委”钉钉群和“政法委工作交流群”微信群两个平台,引导委机关党员干部广泛开展讨论,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建言献策,适时通报讨论情况。
(二)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和强化团队意识。结合机构改革和个人能力特长,重新明确了班子成员的具体分工,继续实行委领导领衔组团联系各区块制度。先后召开两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加强班子成员间协商沟通、团结协作。
(三)加强工作统筹协调。重新修订《市委政法委机关关于加强工作统筹的若干意见》,完善反邪工作重大事项督办问责机制,在全市部署开展有关专项行动,制订有针对性的攻坚巩固方案,推动各成员单位的责任落实。
二、关于“党内有关制度规定执行不严格”和原市委防范办“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党组议事。出台《市委政法委委务会议工作规则》,规范会议筹备,召开委务会议前由办公室提前收集汇总议题;规范会议记录,客观全面真实反映会议全过程;规范决议形式,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
(二)严格执行“五不直接分管”制度。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了《衢州市全面推行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掌握有关规定;结合机构改革,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对班子成员进行了具体分工。
(三)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出台《市委政法委“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明确集体决策的内容和范围、基本原则、决策程序、督促落实。
(四)对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对时任委务会议召集人和记录人、时任防范办党组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严”和原市委防范办“对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认识不够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自觉加强学习。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将中央和省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实施细则》以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重要文件精神纳入2019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季度进行意识形态安全专题集中学习。
(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委机关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市委政法委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操作办法》,建立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分析、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意识形态工作绩效考核等制度,定期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三)强化阵地建设。停止运维“钱江源反邪教”微信公众号,将反邪教工作宣传融入“衢州政法委”微信公众号,并定期开展反邪教工作宣传。
四、关于“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力”和原市委防范办“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统筹谋划。制定下发了《2019年市委政法委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委务会议每季度专题研究党建工作,防止以业务会议、工作部署会代替党建工作会议的现象。
(二)统筹推进政法系统党建。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全市政法系统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严守“十条军规”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政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
(三)认真做好党总支补选、改选工作。结合机构改革、人事调整,及时对委机关党总支、党支部进行了补选、改选。
五、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存在薄弱环节”和原市委防范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理论学习。完善市委政法委委务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认真制定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创新学习形式,严格按照计划开展专题学习。
(二)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建立《市委政法委委务会议民主生活会制度》,由委务会议主要负责人把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起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今年1月31日和3月25日已分别召开了委务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
(三)加强对照检查材料审查。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按照《市委政法委委务会议民主生活会制度》明确规定,由主要负责人审查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由各支部书记审查本支部党员对照检查材料。
(四)规范各类组织生活记录。明确专人、专门记录本记录“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做到全程留痕。
(五)开展经常性谈心。出台《市委政法委机关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市委政法委机关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实施办法》,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干部之间加强谈心交流,及时了解思想动态。
(六)对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对时任处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时任防范办党组负责人、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六、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和原市委防范办“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选人用人程序。系统学习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文件精神,提升领导干部和政工干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组织部《关于明确市直部门中层干部任免审批程序的通知》、《市级机关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开展选拔任用工作,今年按规范程序提拔科级干部3名。
(二)完善干部档案管理。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工作要求,补齐7名同志干部档案材料,对1名同志个人档案材料中出生时间不一致问题进行组织认定,对2014年10月提拔科级干部的任职文件日期按规定进行修改、重新归档,对4名事业编制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查漏补缺、整理装订。
(三)逐步解决混编混岗情况。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市法学会秘书处4名同志到委机关挂职锻炼,同时进一步理顺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开展内部挖潜,充分调动干部的积极性,逐步解决借调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混编混岗使用问题。
(四)规范编外用工管理。出台《市委政法委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并严格执行《市委政法委“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凡编外用工均须经委务会议研究决定。
(五)清理干部兼职。原市委防范办1名同志兼任衢州市反邪教协会秘书长、法定代表人问题,其本人2018年1月已请辞,待市委组织部批复市反邪教协会换届方案后,立即开展换届。
七、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和原市委防范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下发了《市委政法委机关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细化清单》。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在部署推进专项工作时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并做好记录。今年来,委务会、干部大会多次研究强调廉政建设。
(二)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针对岗位特点,设计具有个性特点、体现岗位针对性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常务副书记与委务会议成员、委务会议成员与处室长、处室长与处室干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层层负责的工作责任机制。
(三)抓好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要求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履行职责,并在《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责记录本》上做好记录。
(四)主动接受监督。认真落实《市纪委派驻机构参加驻在单位会议制度》,委务会议召开前,提前通知市纪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参加会议,主动接受派驻机构监督。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发现的工会疗休养资金支付不实问题,已在巡察期间进行清退。
(五)对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对时任委务会议召集人、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八、关于“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原市委防范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市委政法委机关经费管理规定》《市委政法委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落实费用退缴。公务接待中违规提供香烟、超标准接待问题,相关费用2715元已由相关责任人退回。对违规领取的评审费1.76万元,已在巡察中由相关责任人退回。
(三)对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及到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九、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和原市委防范办“内控机制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合同管理。认真学习合同管理相关文件,严格按规定执行。
(二)严格政府采购程序。认真组织学习政府采购程序相关文件,严格执行相应程序。
(三)严格财务管理。对市委政法委和原市委防范办财务会计、出纳岗位进行整合,严格按要求分设财务会计、出纳岗位。修订完善《市委政法委机关经费管理规定》,规范原始凭证审批程序,明确原始凭证需经手人、财务审核人、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并注明事由、日期后才能报销。加强出差审批管理。
(四)完成财务清理调整。对原市委防范办因串户形成余额的其他应付款进行了清理,少扣的1434元公积金已交回,按要求调整到位。
(五)加强保密管理。出台《市委政法委机关保密工作若干规定》,按规定管理文件,重新公布委机关机要员。
(六)对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对时任委务会议召集人进行提醒谈话;对时任防范办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扣发财务人员考核奖2000元。
下一步,市委政法委委务会议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进一步拓展整改落实的广度和深度,促进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紧盯推进作风转变不放,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围绕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效果长效化的目标,定期开展“回头看”,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持续转变作风。二是紧盯全面从严治党不放,压实压紧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认真主动地抓好分管处室、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全力支持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履行好监督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三是紧盯完善长效机制不放,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抓住关键环节,倒查制度缺陷,堵塞制度漏洞,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0-8878863;邮寄地址:衢州市西区三江东路审计大楼304室,邮政编码:324000;电子邮箱:2811460014@qq.com。
中共衢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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