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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违规插手本村工程 问责没商量

2019-08-08 来源:衢州日报

村干部可不可以插手本村工程?衢江区高家镇高家村支部书记高林昌用自己的教训给出了答案。

事情要从区纪委区监委乡村振兴专项执纪监督组的一次日常检查说起。按照“四个深入”要求,乡村振兴专项执纪监督组深入热点领域、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开展督查。在高家镇一次“拉家常”闲聊中,工作人员听到“高家村有村干部承包本村工程项目”的言语。

仔细翻阅高家镇近五年实施的工程项目资料,工作人员在2017年该村整村小巷路面硬化工程施工合同上发现了问题。施工方负责人签名赫然为高家村支部书记高林昌,收款账户名也是其本人。

线索被迅速上报到区纪委监委,并交由高家镇纪委开展调查。调查相当顺利,面对调查组,高林昌坦白交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2017年初,高家村因村内道路破损严重开展小路小巷硬化工程。同年3月,经镇招投标中心招标,某公司中标。

这家门口硬化2.3平方米,那家门口硬化1.6平方米……村庄小路小巷硬化,工程量不大,但破损修补点多,工程细碎,整个工程涉及农户更是有四五百户之多,需要逐户上门做工作。同时,为了配合小城镇整治工作整体验收,工程时间要求非常紧。该公司便与高林昌商议,将工程转包给高林昌,由其负责工程管理以及机械费、材料费、人工费支出,公司仅收取部分管理费。

高林昌接受了。2017年4月底,项目按期完工。通过验收后,高家村将工程款经支付给中标公司,中标公司又将扣除管理费和税款后的费用打进了高林昌个人账户。

“总觉得这点小项目,工程也赚不到什么钱,其实已经违反了工作规则,触碰了纪律底线。”高林昌在忏悔书中写道。

2019年2月,因利用职务便利插手本村工程,高林昌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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