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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巡察+监察” 确保村级巡察巡“深”察“透”

2019-08-31 来源:衢州日报

紫港街道外港村村委会委员吴某某,利用协助街道办事处征迁土地的职务便利,虚报冒领土地征迁款5万余元,被县监委采取留置措施,日前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吴某的违法问题是街道监察办在对县委巡察组移送的问题线索核查过程中发现,并移交县监委的。

今年5月,常山县启动了行政村(社区)专项巡察工作,“与以往不同,这次县委巡察组配备了4名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主任。”县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他们第一轮对10个乡镇街道所辖的56个村(社区)开展专项巡察,将监察办主任分别编入4个巡察组,全程参与巡察工作。在巡察过程中,一旦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向所在乡镇通报,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提前介入,实现边巡边改。 

在对青石镇飞碓村巡察时,巡察组发现该村村党支部书记廖某某涉嫌挪用村集体资金,青石镇监察办公室立即处置该线索,在短时间便查清廖某某以“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款”等名义挪用村集体资金51万元的问题事实,廖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

据了解,为了让村(社区)巡察与乡镇监察“互相通电”,常山县还做了不少文章:乡镇监察办公室建立辖区内监察对象档案,巡察组进驻后可以直接调取;巡察组进村后,除了做好张贴公告、召开动员会等一系列“规定动作”外,同时公布该村的监察对象名单,扩大群众的知情面。

“村级巡察把监察对象的名单公布出来,让村里的群众都知道监察对象有哪些人,更有利于群众参与到巡察监督当中,提升群众的感知度与认可度。接下来,我们将在本届县委任期内实现对189个村(社区)的巡察全覆盖,其中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破解过去因职能所限而遗留下来的难题,让乡镇监察办公室‘大显身手’。通过村(社区)巡察与乡镇监察不断的互动,进一步提高监督效率、震慑威力,形成‘1+1>2’的监督合力。”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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