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7起村党支部书记违规插手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典型案例
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村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强监督、严执纪、促规范,查处了一批村干部违规违纪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保持震慑,日前,市纪委通报了7起村党支部书记违规插手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典型案例。
柯城区沟溪乡直力村党支部书记谢富昌默许子女违规承接本村工程项目问题。2014年,谢富昌默许儿子谢某某承接直力村“一事一议”项目中的村内道路硬化工程。谢富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1月,谢富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衢江区高家镇高家村党支部书记高林昌违规承揽本村工程项目问题。2017年3月,高林昌利用负责本村工程质量监管、工程款项支付审核的便利,通过挂靠某建设公司的方式,违规承揽本村实施的道路硬化工程。2019年2月,高林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龙游县东华街道官村村党支部原书记张作林违规插手参与本村工程项目建设问题。2015年8月,张作林通过与某建设公司交涉,该建设公司将中标的官村垙至里塘铺田间耕作道路工程转包给张作林施工。另外,张作林还插手干预本村另外两个工程项目,要求中标单位将工程交给其指定人员施工。张作林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3月,张作林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江山市双塔街道杨墩村党总支原书记郑江富违规插手本村工程项目问题。2015年6月,郑江富将本村计划实施的一体化光能路灯安装工程招标的有关信息透露给他人,为他人中标提供便利。同时,郑江富通过第三人郑某插手该工程,向中标人索要钱款,所得钱款两人平分。郑江富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5月,郑江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常山县大桥头乡莲塘村党支部书记汪夏根违规承揽本村工程项目问题。2014年3月,汪夏根违规承揽本村上棚至畈里排水渠道建设工程项目。在该工程通过验收后,汪夏根获得工程款10万元。2019年3月,汪夏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开化县华埠镇新华村党支部书记王高平违规参与本村工程项目问题。2016年,王高平以5万元资金入股新华村污水治理工程和村庄道路硬化工程建设,未实际参与工程日常施工管理,获利13万余元。2019年1月,王高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追缴。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黄家街道吕宅村党支部原书记吕海洋违规插手本村辖区内工程项目问题。2013年7月,吕海洋会同他人推荐卢某某等人挂靠的某市政公司参与高新片区纬四路北侧土石方平整工程招投标。之后,该市政公司中标部分标段工程。吕海洋在后续的工程施工中予以帮助。2013年12月,卢某某按约送给吕海洋18万元。2014年9月、10月,吕海洋分两次退还该笔款项。2019年5月,吕海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报指出,以上7起典型案例,视工程项目为“唐僧肉”,雁过拔毛,减弱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公信力,啃食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严重影响了乡村振兴大花园建设和我市基层治理最优城市的打造。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村主职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党建统领+基层治理+乡村振兴大花园建设”工作要求,把整治农村党员干部违规插手参与工程项目建设问题,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建设乡村振兴大花园的重要抓手,对症下药,标本兼治。特别是村党支部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广大村党支部书记要对照“十问”,切实搞清楚任职目的,带好党员干部队伍,推进“三治融合”,遵规守纪,清廉干事,积极推进乡村振兴大花园建设。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跟进党建治理大花园的“六件事”,全面推行“五项监督法”,做实做细监督执纪工作。对影响、阻碍乡村振兴大花园建设的行为,特别是党员干部违规插手参与工程项目建设问题,以零容忍态度严查快处,决不姑息。要将此通报文件传达至行政村一级,让广大党员干部知畏知止、清醒警醒。坚持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农村基层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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