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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6起赌博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2019-05-17 来源:县纪委(监察委)

近年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紧扣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持续加大作风问题整治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组织参与赌博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6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何田乡陆联村原党员汪国民“六合彩”赌博问题。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汪国民以营利为目的,在何田乡陆联村的家中接受他人投注“六合彩”彩票,涉案金额共计3.5万余元,汪国民非法获利2500余元。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汪国民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县纪委给予汪国民开除党籍处分。

2.桐村镇裴源村原党员方清顺“六合彩”赌博问题。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期间,方清顺以营利为目的,坐庄从事“六合彩”赌博活动,接受下家为其代庄开票的投注约115期,涉案金额共计38万余元,方清顺非法获利2万元左右。常山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方清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县纪委给予方清顺开除党籍处分。

3.池淮镇寺坞村原党员余友生开设赌场问题。2017年10月底至11月期间,余友生为谋取非法利益,租赁衢州市区三衢路某店面经营游戏室,并在该游戏室内放置“猎鱼达人”捕鱼机、“水浒传,逼上梁山”捕鱼机各一台,供他人以人民币进行赌博。经鉴定,该二台游戏机具备赌博功能。柯城区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余友生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县纪委给予余友生开除党籍处分。

4.长虹乡虹桥村党员邹林发参与赌博且为开设赌场提供便利条件问题。2018年3月下旬,邹林发明知他人开设赌场,仍提供其经营的林发酒家包厢作为赌博场所。邹林发还以营利为目的,先后三次参加他人组织的庄家1000元坐庄,闲家100元起押的打“康九”赌博活动。县公安局对邹林发作出了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长虹乡党委给予邹林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县林场退休职工项龙昌赌博问题。2018年9月5日,项龙昌以营利为目的,在芹阳办事处芹南路某店内,以“诈金花”的方式进行赌博。县公安局对项龙昌作出了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林业局党委给予项龙昌党内警告处分。

6.桐村镇门村村党员谢永灯赌博问题。2018年4月2日,谢永灯伙同苏某、陈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在桐村镇门村村谢某经营的棋牌室内,以打“小九”的方式进行赌博,谢永灯以每把10-50元不等进行投注,后被派出所民警查获。县公安局对谢永灯作出了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桐村镇党委给予谢永灯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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