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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19-04-23 来源:衢州日报

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加大。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保持震慑,现将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衢江区杜泽镇黄金岗村村监会主任阮雪良违规使用残疾人危房修缮补助资金问题。2016年7月,阮雪良以其母亲储某某的名义申领残疾人危房修缮补助资金1万元,后将该笔资金用于修缮其岳母江某某的房屋,而江某某并不符合补助资金申领条件。2018年12月,阮雪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龙游县湖镇镇下叶村经济合作社套取扶贫补助资金问题。 2015年9月,下叶村经济合作社以村集体来料加工园区建设项目名义申请山区经济发展项目补助资金,在项目实际未建设的情况下,以虚假资料通过原县农办的验收审核,获得补助资金60万元。村党支部书记、经济合作社社长黄志树和村委会主任邱达贤负主要责任。2018年12月,黄志树、邱达贤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因审核把关不严,原县农办副主任叶志英、工作人员童盛鸿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常山县球川镇东山公寓法定代表人林秉义骗取残疾人护理补贴问题。2016年1月至2017年9月,林秉义通过虚构刘某某等5名未集中托养重度残疾人的集中托养协议、隐瞒未集中托养事实等手段,骗取护理补贴10125元。2018年6月,林秉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常山县辉埠镇才里村村委会主任华金红在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14年5月至2018年11月,华金红作为村委会主任,在村两委会讨论本村低保对象时,明知其姐姐华某某的孙子徐某某不符合低保标准,仍同意将其列入低保申报对象,致使徐某某违规继续享受低保。至2018年11月,徐某某共违规领取低保资金7480元。2019年3月,华金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通报指出,上述4起案例,有的套取挪用,有的虚假骗取,有的优亲厚友,严重损害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不仅使脱贫成效大打折扣,而且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依规依纪依法坚决惩治。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扛起重任、主抓主管、靠前指挥,既当好脱贫攻坚的“指挥员”“战斗员”,又当好管党治党的“施工队长”。各级扶贫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的全过程监管,严审核、真把关、建机制,从源头上防范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各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扶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坚决筑牢思想防线,不碰红线、不触底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对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启动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突出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保持强力震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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