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游县塔石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16日至8月1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塔石镇党委开展了政治巡察。2018年11月21日,县委巡察组向塔石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反馈后,塔石镇党委高度重视,召开党委会、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对问题进行逐条逐项梳理,认真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细化分解整改目标,明确班子成员责任分工,落实整改责任。同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形成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建立整改销号台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2018年12月14日,塔石镇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目前,县委巡察组反馈的6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完成率100%;对干部职工共问责61人次,其中党纪处分11人次,谈话诫勉1人次,通报批评3人次,书面检查9人次,批评教育36次,谈话提醒1人次;清退违规资金19644.91元;制定出台和修订完善制度7项。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对省市县委重大战略部署学得不深、悟得不透问题进行整改。2018年12月10日,塔石镇党委召开班子会议,重新对省市县委全会精神、市委“1433”发展战略体系和全市大整风“十大行动”等内容进行学习讨论,研究制定《塔石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学习计划》。结合“周一夜学”和镇村干部大会,组织镇村干部对省市县委全会精神、市委“1433”发展战略体系和全市大整风“十大行动”等内容进行再学习。2018年12月14日,塔石镇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镇党委书记作检查,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对贯彻落实农房管控工作有选择性倾向问题进行整改。全面推进农房管控风貌提升工作,每周对26个村“四必拆”工作进度进行排名,排名靠后的5个村的驻村干部和村书记作表态发言。制定下发《塔石镇2018年度农房管控风貌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将风貌管控及四必拆工作纳入各村年度考核。2018年12月14日,塔石镇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作检查,对副镇长进行批评教育。
(3)对龙审责报[2017]10号文件要求塔石镇政府“应对招投标档案进行搜集归档,并落实管理责任,规范今后工程建设资料管理工作”问题进行整改。制定下发《塔石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理清档案管理清单,明确职责,进一步强化档案管理工作。设立工程资料档案柜,对招投标资料、工程建设资料进行统一管理,并分年度、分专项进行管理。镇党委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分管领导对负责招投标档案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党委领导作用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以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取代党委会问题进行整改。2018年12月10日,塔石镇召开班子会议学习《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制订下发《塔石镇党委会议事规则》,明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委会议,对“三重一大”等事项专门研究讨论。2018年12月14日,塔石镇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镇党委书记作检查,其他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对中心工作推进不力问题进行整改。2018年12月10日,塔石镇党委召开班子会,对照《关于调整镇班子成员岗位职责分工的通知》文件,进一步明确班子分工和工作职责,分析年度考核中的短板,研究谋划全镇发展方向和2019年工作计划。成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文兴小区征迁等工作小组,加快推进土地开发项目、杭衢高铁征迁等重点工作。2018年12月14日,塔石镇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作检查,其他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对攻坚克难能力有所欠缺、历史遗留积案化解不力问题进行整改。在县包案领导指导帮助下,塔石镇党委积极研究制定化解方案,经过多方共同努力,2018年12月成功化解了2件信访积案。塔石镇党委与各村签订创建《无信访村》责任书,压实信访维稳责任,将压力层层传递至村两委干部。镇党委书记对政法副镇长进行谈话提醒。
3.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主动、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严肃问题进行整改。2018年12月10日,塔石镇党委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党员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村主职干部年度考核,切实提高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2018年12月14日,塔石镇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逐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对意识形态氛围营造落实不到位问题进行整改。加强阵地建设,开设青年干部论坛,积极做好党员干部、青年干部的网评培训和提升工作,不断壮大网评员队伍。结合“有礼乡镇”创建,加大政府部门、公共场所、村委会、文化礼堂等场所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衢州有礼”等内容的宣传力度,并在塔石、泽随、钱家等村制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墙,进一步营造意识形态氛围。镇党委书记对宣传委员进行批评教育。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4.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人事任免、党员发展、违纪处理等重大事项普遍以“一致同意”代替逐人表态问题进行整改。明确“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做到会前沟通酝酿,会中逐人表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规范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对每一位党委委员的意见进行真实记录。县纪委监委对该问题正在调查,待调查结果形成后作进一步处理。
(2)对部分工程项目涉嫌事后补记班子决议问题进行整改。2018年12月10日,召开班子会议学习项目决策、工程费用支付相关规定,要求工程项目必须先提交班子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后才能实施,讨论结果及时记录留档。需制发会议纪要的,由分管领导牵头,一周内完成签发。县纪委监委对该问题正在调查,待调查结果形成后作进一步处理。
(3)对部分工程项目决策与大额资金支出未经党委班子集体研究问题进行整改。2018年12月10日,组织班子成员进一步学习“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和重大项目费用支出管理等相关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及时记录相关讨论事项的内容和结果。县纪委监委对该问题正在调查,待调查结果形成后作进一步处理。
5.关于“抓基层党建责任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定期分析研判基层党建工作不够问题进行整改。对照“党委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1次基层党建工作,每月专题研究1次党建统领基层治理工作”要求,研究制定2019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研判“三个三”基层党建等内容。2018年12月11日,组织相关人员重新学习《中共龙游县委关于实施“三个三”基层党建工程推进党建统领基层治理新体系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关于试行“党建责任卡”制度的有关通知》。镇党委书记对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进行批评教育。
(2)对软弱落后基层党组织动态整顿不实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班子整转包干,由镇党委书记亲自参与,联系领导镇人大主席负责对“大整风”行动中被评为灰色支部的勤裕村开展整转。对勤裕村2名灰色干部分别进行处理。免去勤裕村原支部书记职务,任命原支部委员为支部负责人,并公开选拔了2名村务工作者。对照《塔石镇村级党组织堡垒指数考评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结合各村抓基层党建以及村级年终考核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排名,对全镇软弱落后基层党组织进行动态调整,研究“一村一策”整顿措施,并上报县委组织部。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强化“三个三”基层党建考核倒逼和责任捆绑,并与干部年终绩效考核、“三色干部”评定、党员先锋指数等相挂钩。镇党委书记对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进行批评教育。
(3)对农村党员发展指导不力问题进行整改。加强2019年度农村党员发展工作指导,合理分配党员名额,重点向多年未发展党员村倾斜。2018年12月25日,镇组织委员对里王村、柯泉村、前夏村、何明村、双联新村等5个村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体约谈,要求高度重视党员发展工作。镇党委书记对组织委员进行批评教育,组织委员对组织联络员进行批评教育。
(4)对“书记项目”普遍质量不高问题进行整改。2018年12月14日,由镇组织委员召集相关村支部书记对2018年度书记党建项目进行重新梳理。抓好2019年书记项目制订,针对上年度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严格要求各村制订2019年度“书记项目”清单,做到上交一个村,审核一个村,对不符要求的立即退回重新制订。镇党委书记对组织委员进行批评教育,组织委员对组织干事进行批评教育。
(5)对党员档案归档审查不严问题进行整改。2018年12月15日,组织委员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档案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党员档案归档工作,做到对已完成党员发展的党员档案,及时归档到镇党员档案室。2019年1月,由组织委员会同镇组织办开展党员档案专项自查,严格审查发展党员材料。加强档案安全管理,新购置档案柜2个,确保全部档案入柜保管。镇组织委员对组织干事进行批评教育。
6.关于“基层组织建设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党总支建设不正常问题进行整改。2019年1月10日,组织委员组织泽随、塔石、雅村等3个工作站总支书记、副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各工作站总支分别研究制定2019年辖区内基层党建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镇组织委员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镇党委书记对党总支书记进行批评教育,组织委员对三名党总支副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2)对镇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指定机关支部组织委员记录机关支部“三会一课”,保管好相关记录本,并按年度及时进行归档,如涉及人员变动,做好交接,坚决杜绝记录本遗失等情况。2019年1月24日,组织镇机关全体党员学习《关于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塔石镇党委书记对镇机关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镇机关支部书记对机关支部组织委员进行批评教育。
(3)对部分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未有效发挥问题进行整改。2019年1月3日,组织26个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学习《进一步加强党员联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18年12月,进一步推进全市首创“党员联户签约+三色联系”做法,针对外出务工党员,明确允许其家人代为联户,并由所在支部督促联户党员经常回村开展“补课”。完善《塔石镇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办法》,将党员联系户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等内容纳入反向扣分。塔石镇组织委员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对莲塘、雅村、泽随、西何、舒村等5个村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体约谈。
(4)对两新党组织建设边缘化问题进行整改。2019年1月2日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取消长正机械、万兴建材等2个空壳党支部,上报县委组织部审批。组织委员组织杜山集团、元恒信、企业联合等3个两新党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规范基本制度落实。加强对两新党组织党建业务指导,定期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党员发展、党内法规、台账资料等业务。镇组织委员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对杜山集团、元恒信、企业联合等3个两新党组织书记、组织委员进行集体约谈。
(5)对基层党建阵地建设不到位问题进行整改。2018年11月25日,由组织委员牵头,分三个组对全镇26个村党建阵地建设情况进行自查。按照“五有十上墙”要求,更换26个村党员权利义务标牌,结合党建示范带创建对童岗坞村、泽随村、罗山村、莲塘村等村党建长廊进行更新,规范基层党建阵地建设。镇党委书记对组织委员进行批评教育,镇组织委员对镇机关支部组织委员、莲塘等7个村组织委员进行集体约谈。
7.关于“党员干部日常管理松懈”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党员干部日常管理不严格问题进行整改。2018年12月份,在镇机关全面推行“钉钉”考勤制度,镇纪委加强工作纪律督查,将考勤和督查结果与干部年度绩效考核挂钩。结合“周一学习”、周二无会日、每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纪党规和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进一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运用“四种形态”予以严肃处理。镇党委书记对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2)对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2019年1月7日,组织两新党组织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明确党费收缴有关规定。组织委员牵头对全镇39个基层党组织党员证发放情况进行自查,并加强两新组织党费收缴监督管理,要求相关支部列出每名党员党费交纳基数和交纳比例。镇党委书记对组织委员进行批评,镇组织委员对组织联络员和杜山集团等5个两新组织、莲塘等6个村组织委员进行集体约谈。
(3)对因私出国(境)证件收缴保管不及时问题进行整改。2018年12月21日,召开全镇干部大会,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严格落实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出国(境)证件由单位集中保管。2019年1月3日,对镇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开展了出国(境)证件清查。镇组织委员对组织联络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对2名违规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8.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中层干部选拔程序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2019年1月2日,塔石镇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班子成员及人事干部学习《龙游县乡镇(街道)、机关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细则》,掌握中层干部任免程序。进一步严格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对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每一环节,做到环节一个不少,记录一字不落,按要求上报组织部、编办等人事部门审批。镇党委副书记对组织联络员进行批评教育。
(2)对编外人员违规担任中层干部问题进行整改。2019年1月2日,塔石镇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免去2名违规担任中层干部的当事人职务。组织全体镇干部学习《龙游县乡镇(街道)、机关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细则》文件,今后将严格按文件精神规范选拔任用中层干部。镇党委书记对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3)对违规增设岗位提高干部职级待遇问题进行整改。2018年12月10日,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学习塔石镇“三定方案”。2019年1月10日,清退违规享受中层的相关待遇3688.91元。镇党委书记对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4)对随意聘用、超编制数使用编外人员问题进行整改。2018年12月31日前,已解除了8名当事人用工合同,按劳动法相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共计41100元,将编外用工控制在17个核定数内。下一步,塔石镇将严格按照《龙游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塔石镇党委书记对党委副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9.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对镇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进行整改。2018年12月10日,塔石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组织班子成员重新学习《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塔石镇党委今后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三个凡是”要求,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完善镇党委学习和会议制度,规范会议记录管理。2018年12月14日,塔石镇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镇党委书记作检查,并对镇纪委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2)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缺乏问题进行整改。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及时提醒督促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各自责任清单逐项抓好落实并注意履职留痕。2018年12月初,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各班子对分管科室、联系村党风廉政工作开展了一次全面督促检查。2018年12月14日,塔石镇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对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得力问题进行整改。2017年中央环保督查期间,镇纪委对雅村工作站站长、钱家村书记等2名镇村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镇纪委已督促镇财政所修订完善了财务报销等相关制度,要求严格执行上级工会经费管理使用相关规定。安排镇纪委副书记对镇机关食堂采购进行监督。督促镇干部及时清退占用的宿舍,责令补交水电相关费用。镇纪委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执纪监督,做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执纪监督跟进到哪里。塔石镇党委书记对纪委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4)对存在利益冲突问题进行整改。2018年12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会议,组织班子成员重新学习《龙游县党员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规定》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增强规矩意识、责任意识,相关当事人承诺不再承揽塔石镇村内相关的业务。下一步将通过公开比选形式,确定3家公司承担镇机关业务。县纪委监委对该问题正在调查,待调查结果形成后作进一步处理。
10.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存在白条入账问题进行整改。加强泽随敬老院财务管理,严格落实财务报账制度,做到凭证手续齐备、账目清楚、规范合法。塔石镇党委书记对人武部长进行批评教育,人武部长对泽随原敬老院院长进行批评教育。
(2)对北兴自来水公司坐收坐支问题进行整改。2018年12月21日组织北兴公司相关人员学习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增强业务规范意识。塔石镇党委委员对北兴自来水公司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北兴自来水公司出纳作书面检查。
(3)对款项支出手续不齐问题进行整改。2019年1月11日,由财政所所长组织会计、出纳人员,学习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规范财务报销手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对财政所所长、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11.关于“工程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2018年12月10日,组织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塔石镇项目实施规范管理通知》的相关规定,切实增强业务规范意识。完善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机制,压实责任担当,强化标后监管,确实需要变更的,严格按照规定履行手续报批。县纪委监委对该问题正在调查,待调查结果形成后作进一步处理。
12.关于“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长期借用辖区私营企业车辆问题进行整改。2016年9月车改时,已将小型轿车退还给企业。2018年12月10日,组织镇班子学习公务用车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切实增强规矩意识、纪律意识。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不得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车辆,不得接受企业捐赠车辆。县纪委监委对该问题正在调查,待调查结果形成后作进一步处理。
(2)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进行整改。责令县华水公司6名职工,清退从北兴自来水公司违规领取2015年相关奖金共计3500元,责令塔石敬老院原负责人清退2013年至2016年期间从敬老院违规领取的职务补贴共计7680元。严格执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岗位职责考核,规范津补贴等福利发放,举一反三,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县纪委监委对该问题正在调查,待调查结果形成后作进一步处理。
(3)对购置高档办公用品问题进行整改。购置经办人已清退2支笔费用共计576元。2018年12月11日,组织班子再次学习财务报销规定精神、财务报销制度,明确不得用公款购置高档办公用品。县纪委监委对该问题正在调查,待调查结果形成后作进一步处理。
(4)对虚构户院挂钩部分老人双重享受福利问题进行整改。经核查,2016年12月份,四位涉及养老人员与泽随敬老院签订户院挂钩协议,暂时离院回家休养,期间享受在院人员同等待遇,上述4人均于2018年1月份回院。2017年1月份开始,四人每季度各自从敬老院领取相应零花钱120元。调查组实地走访当事人及敬老院院长,证实四人相关福利已发放到位。加强敬老院资金使用监管,要求补贴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坚决杜绝以现金方式发放。县纪委监委对该问题正在调查,待调查结果形成后作进一步处理。
下一步,塔石镇党委将围绕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持续深入抓好后续工作,真正把巡察整改与塔石发展改革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与党建统领结合起来,切实巩固整改成果。一是加强党建统领。始终坚持党建统领中心工作原则,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塔石镇经济社会各个角落,不留死角。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作为重大政治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两个维护”,强化责任担当,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把好廉政关。三是完善制度体制。切实落实“三个三”基层党建,落实镇党委主体责任,针对存在的共性问题研究制定制度机制,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四是开展监督检查。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及时掌握现状,巩固整改成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0-7031629,邮寄地址:龙游县塔石镇塔兴路4号塔石镇人民政府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邮政编码:324405;也可向县委巡察办反映,联系方式:0570-7063762,邮寄地址:龙游县文化西路8号县纪委监委新大楼(老党校)四楼404办公室,邮政编码:32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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