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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03-30 来源:县纪委监察委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18日至8月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龙游县市场监管局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市监局党委)开展了政治巡察。2018年11月21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市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反馈后,局党委召开党委会明确责任分工,构建整改框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各部门负责人为专班成员,并由专人承担日常组织协调、梳理整改举措、落实整改措施、报告进展情况等工作。局党委创新整改手段,按“一周一简报”的要求,将整改完成情况制作成工作简报专刊,并前后3次向全局干部职工通报整改进度及整改情况,提高整改透明度。局党委借整改契机,结合廉政风险点及市监局业务职责,完善管理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2019年1月10日,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作批评与自我批评。

目前,县委巡察组反馈的18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7个,未整改到位1个,完成率94.4%;谈话提醒1人次、批评教育16人次、书面检查23人次,解除劳动合同1人,制定出台和修订完善制度11项。对未整改到位的1个问题,将按要求继续进行整改,并适时予以公布。

一、已整改到位问题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委统筹领导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职能未充分融合的问题进行整改。2018年7月以来,局党委共组织各项业务培训24次,参训328人次。其中,质量与标准化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与科技评管科等3个科室共组织培训8次,参训103人次。通过对基层所人员业务培训,打破专业限制壁垒,为职能融合打好基础。2019年1月8日,制订下发《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龙市监〔2019〕1号),培训内容包括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项业务知识、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及招商引资、城市征迁等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相关知识。2019年1月10日,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作批评与自我批评。

(2)对人员未充分融合的问题进行整改。组织全局干部参加特种设备监察人员证、GSP认证员、法律资格等资格考试,未通过测试的在年终考核中扣分。在今后的培训中,加强全员全科监管能力的培训提升,以适应多岗位轮转,消除因业务不熟悉而造成人员转岗时的掣肘。制订青年干部月培训计划,利用召开青年干部座谈会、微党课预选活动、市监青年学社等多种方式开展业务知识和实用技巧培训,由局组织人事科和局团委组织实施。2018年12月27日,已完成第一期培训,即由组织人事科科长为青年干部上了一堂“中共党史”青春党课,并召开青年干部座谈会。制订并下发《关于印发<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各科所队院内部“开放日”活动>的通知》,要求各职能科室根据自身职能,邀请其他科室及所队代表随同办公,实现业务和人员双融合。2019年1月10日,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

2.关于“‘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人事任免决策讨论不充分的问题进行整改。2018年12月,修订完善《中共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工作规则》。2019年1月7日,局党委讨论明确组织人事科科长为今后“三重一大”的会议记录人。今后,纪检组全程监督讨论决策,涉及人事任免讨论会议须邀请派驻纪检组人员全程参与,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

(2)对大额资金支出未经局班子会讨论进行整改。2018年12月12日,局党委会重申严格执行“1万元以上资金支出必需经党委会讨论决定”的决定。2019年1月,修订完善《龙游县市场监管局财务管理制度》。同时,规范党委班子会议记录,做到讨论事项写明、讨论过程记清、讨论结果明确、表态次序符合规定。县纪委监委对“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正在调查,待调查结果形成后作进一步处理。

3.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进行整改。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下发文件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12月,各支部根据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对本年度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局党委。2019年1月7日,党委会研究讨论通过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修建加油站、读书角,占领教育阵地。2018年12月,投入5.4万元在溪口所支部修建干部加油站,为溪口所党员干部配备书架、党史图书、时事书籍、健身器材、午休床等,干部加油站已于2019年1月修建完成并投入使用。进一步加强舆论阵地建设。扩大网评队伍,截止2019年1月网评队伍人员已有74人,人员覆盖基层所队院和科室。组建“县市场监管局青春党建群”,引导网评员及时发布热点时事的网评约稿和上级党委政府部门约稿,起到正本清源、激浊扬清、引导舆论、传播正能量的作用。

(2)对传达学习有关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不到位的问题进行整改。2018年12月3日,局党委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会,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今后,由组织人事科负责编制每周一学习会内容和中心理论组学习内容,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增补意识形态学习内容。2019年1月10日,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作批评与自我批评。

4.关于“最多跑一次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2018年11月开始,注册分局全面上线浙江省商事登记证照联办平台和衢州市涉企事项通办平台。2018年12月,全面梳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材料清单,将4项纸质材料改为直接取消或现场核验。通过在线共享获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等材料,无需经营主体提供。2018年12月起,全面压缩审批时间,将法定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一,从原先的18个工作日再压缩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在政务服务网上按办事事项公开咨询电话,方便经营主体随时咨询。对于多次申报不能通过的,由注册分局专人与申请人联系,解决其在申报过程中的难点,引导其成功申报。局党委书记及派驻纪检组组长对分管副局长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5.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认真问题”的整改情况。2018年12月,局党委按照巡察整改要求,修订基层党组织学习教育制度、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党员组织生活会程序、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党员志愿服务制度等制度。2018年12月12日,局党委召开党建工作会议,要求各党支部制定2019年度计划和主题党日活动清单。局党委每月月初制订当月的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并下发至各基层支部,要求严格按计划落实,确保活动正常开展。2019年1月18日至1月30日,局党委书记及各支部书记为党员上了8次党课。局党委成立专项检查组,于2018年12月18日、2019年1月8日两次对各支部党建基础台账进行检查,各党支部对各自2016-2017年度党性体检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局党委书记及派驻纪检组组长对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派驻纪检组组长及1名局党委委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6.关于“党建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2018年12月12日,举办党建基础档案材料培训班,对各支部书记和支部资料管理人员进行规范培训。今后,为切实落实党建督查反馈问题,由组织人事科在党建督查反馈后一个月内开展回访,杜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的情况。2018年12月,局党委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制订党员廉洁自律制度、党内激励关爱帮扶制度、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机关党建工作例会制度等制度。局党委书记及派驻纪检组组长对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7.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进一步严格执行选拔任用程序,实行双把关双负责制。在人事任免程序上实行“一审一核”,组织人事科在选拔任用程序的各阶段完成后,由科长对该阶段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进行审查,审查完成后提交人事分管领导核准。局党委书记及派驻纪检组组长对分管副局长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8.关于“工作分配苦乐不均问题”的整改情况。2019年1月,局党委制订《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影响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和《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对工作中不作为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同时,细化年终考核办法和评优评先办法,年终奖发放向基层所、农村所倾斜,形成局机关、城区所、农村所三个阶梯共5个层级的考核奖等次。2019年1月10日,局党委就该问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批评与自我批评。

9.关于“存在干部混岗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龙游县检验检测研究院、龙游县消保委办公室的现状,从民主测评、群众反映、日常考察结合业务需要,确定1-2个重点培养对象,在业务素质和党性修养上加大培养力度,使之尽快成长。2019年1月10日,局党委班子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书面检查。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0.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点问题”的整改情况。2018年12月,派驻纪检组召集组织人事科、办公室及相关科室共同开展市场监管局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的梳理,并由局党委下文,按照岗位级别和廉政风险较大的重点岗位进行分类,按局领导岗位、科长(及副科长)、市监所所长(及副所长)、行政审批工作岗位、财务工作岗位、法制工作岗位、基层监管及稽查办案岗位等7个类别进行专项梳理。2019年1月,局党委制订《廉政和监管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升干部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2019年2月1日,龙游县检验检测研究院与反馈情况中的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局党委书记及派驻纪检组组长对龙游县检验检测研究院院长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11.关于“协会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清算协会账目,冻结协会经费,至2018年12月15日,行政账户中协会会员费账面结余710950元。财政专户个体会费与私营企业协会会费的余额为0元。从2018年12月15日起,冻结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的经费,如协会需要使用该项资金,需经财政局审批开立账户后方能使用。加强财政账户管理,严格执行《龙游县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规范银行账户的设置、开立审批及变更撤销,同时加强账户的管理与监督,确保我局财政账户按《龙游县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管理到位。2019年1月10日,局党委班子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批评与自我批评。

12.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2018年12月3日至14日,派驻纪检组和局办公室成立财务调查小组,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对局机关及下属县检验检测研究院的财务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2018年12月10日,邀请财政局相关人员进行《一般性公务支出相关规定及经费报销注意事项》等财务规范的培训。2019年1月,修订《龙游县市场监管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发票上由经办人签名并注明具体事由报分管领导审核并注明审核意见,再报财务审批人签字并注明审批意见,报财务监督人监督并注明监督意见后才予以报销。局党委书记及派驻纪检组组长对审批研究院财务的副局长进行批评教育,对分管副局长进行谈话提醒。

13.关于“工会活动经费支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2019年1月21日,局工会组织各单位负责人和全体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政策”,进一步普及工会工作人员工作规范,让广大干部职工清楚知晓工会会员的权利。局党委书记及派驻纪检组组长对分管副局长进行批评教育,派驻纪检组组长及1名局党委委员对局工会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14.关于“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问题”的整改情况。2018年12月17日,邀请县监管办人员为市监局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开展有关招投标业务的培训。2018年12月,局党委制订了《龙游县市场监管局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和《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作为建设工程和物资采购方面的操作规范。县纪委监委对该问题正在调查,待调查结果形成后作进一步处理。

15.关于“违规出借干部职工医疗款问题”的整改情况。从2018年8月起,每年分别从在职的2名职工工资中扣除6000元,且每年从两人年终奖金中扣除10%用于还款,直至还清借款。对已去世2名职工的欠款归还的事宜,已与县财政局等部门对接寻求合法的救济途径予以补助。2019年春节前,运用工会对困难职工帮扶相关制度,对在职困难职工给予救助慰问金。今后,局党委将结合“党内激励关爱帮扶制度”,加强对困难党员扶贫帮困、生活救助。2019年1月10日,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在会上作出书面检查。 

16.关于巡察组反馈“行政处罚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2019年1月,制订《龙游县市监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龙游县市监局行政应诉(复议答复)工作规则(试行)》、《龙游县市监局罚没款催缴制度》及《龙游县市监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的规程。2019年1月21日组织全局办案机构和案件核审机构人员学习《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试行)》、《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加强执法办案的全过程记录,投资30万元在稽查大队建设执法办案区,并于2018年底通过验收,现已正式启用。同时加强办案机构的装备建设,至2019年1月,各办案机构均配备移动执法装备2套,执法记录仪6-12台,录音笔1-2只。今后,办案机构根据认定的事实提出明确的处罚意见并作记录,案件核审机构对所有案卷材料进行核审,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处罚等是否适当提出明确意见,并规范记录。局党委书记及派驻纪检组组长对分管副局长进行批评教育,由派驻纪检组组长及1名局党委委员对办案机构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17.关于“廉政谈话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制定《龙游县市场监管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明确谈心谈话情形、谈话频次和谈话对象,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制度,谈话做到全程纪实。严格按照廉政谈话要求完善2018年廉政谈话台账,并由派驻纪检组按每年年中和年末两次对今后廉政谈话情况进行监督。局党委书记及派驻纪检组组长对分管副局长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书面检查。

二、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对“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不平衡、不扎实”问题尚未整改到位,有关整改情况如下:

(1)对党员发展工作有所弱化的问题进行整改。2018年11月开始,局党委创新党建工作载体,在下属支部推行“红色先锋季度之星”工作法。结合政府中心工作及市场监管业务,以积分量化考核为抓手,对由党员干部带领的各小分队开展考核。2018年12月29日,局党委为局青年干部上了一堂“中共党史”青春党课。会后,局党委与到会团员代表一起参加了青春座谈会,倾听青年团员们的工作心得以及对局党委的建议。制订2019年党员发展计划,新增10名党员发展名额。新增发展对象侧重于基层所支部、年轻干部和女干部,并将发展名单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局党委书记及派驻纪检组组长对分管副局长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2)对支部改选、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的问题进行整改。2018年11月26日、12月12日,局党委两次组织不同对象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向各支部下发21张党支部工作挂图和63本党支部工作手册,由各支部再次自行组织学习。2018年12月底,局党委制订了将原机关四个支部合并缩减为两个支部的合并方案,于2019年上半年将相关党员组织关系进行转接,并在机构改革后实施合并。今后,对涉及支部委员人员调整的,在人事关系调整一个月内及时开展支部改选和补选工作。局党委书记及派驻纪检组组长对分管副局长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3)对党务公开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进行整改。2018年12月12日,局党委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布置党务公开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党务公开工作。2019年1月上旬,下属各支部确定党务公开责任人并已上报局党委。2018年12月18日,局党委对下属支部开展党建专项督查,各支部就“党务公开信息更新不及时”问题,在12月12日党建会议召开后立行立改,12月18日检查之时均已公开到位。局党委书记及派驻纪检组组长对分管副局长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其中,第(2)条整改措施未落实到位。在2019年机构改革人事调整完成后,力求在2019年7月30日前完成机关支部合并计划。责任领导:吴健。

下阶段,局党委将继续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的要求,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紧盯整改重点,举一反三持续深入抓好后续工作,真正把巡察整改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与加强党建结合起来,持续推进,确保实效。一是完善“一套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通过政治巡察,深入分析查找各类问题产生的根源,找出病灶,深刻分析,进一步完善涉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制度。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找准共性问题,形成覆盖面广、可操作性强的《龙游县市场监管局制度汇编》,实现管理制度化、程序规范化、考评科学化。二是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廉政建设。坚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作为重大政治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督促各支部强化责任担当,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把好廉政关。三是紧抓“三张清单”,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压实整改责任,切实增强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通过“三张清单”,分解整改任务,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要求,建立整改台账,对账销号,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可及时向龙游县市监局党委反映,联系方式:0570-7022022,邮寄地址:龙游县太平西路315号龙游县市场监管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324400;也可向县委巡察办反映,联系方式0570-7063762,邮寄地址:龙游县文化西路8号县纪委监委新大楼(老党校)四楼404办公室,邮政编码:32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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