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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绿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公司工程一处处长毛宏华严重违法被解除劳动合同

2019-11-01 来源:衢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日前,经衢州市监察委员会指定管辖,柯城区监察委员会对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下属衢州绿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公司工程一处处长毛宏华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毛宏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购物卡,接受管理对象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国家利益遭受严重损失,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涉嫌受贿犯罪。

毛宏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丧失理想信念,法律意识淡薄,严重失职,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集聚区党工委批准,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决定给予毛宏华解除劳动合同;收缴违法所得;将毛宏华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审查调查期间,毛宏华在其撰写的忏悔材料中剖析,自己奉公守法的思想意识淡化,贪欲之心不断膨胀,没能严格自我约束,越来越贪婪、腐化,“吃人家嘴软,拿人家手短”,致使自己对工程放松监管造成严重失职和国家经济损失,最终走向了严重职务违法犯罪、腐化堕落的深渊。毛宏华表示真心悔罪,深感愧对单位、愧对组织、愧对父母、愧对家庭,愿意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坦然接受法律的制裁。

毛宏华简历

毛宏华,男,汉族,1975年9月生,浙江衢州人,1994年3月参加工作,在职本科学历。

1994.03-1995.08 浙江康迪制罐厂

1995.08-2000.12浙江四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2.07-2003.08 衢州孔府文化发展有限公(2001.08一2004.06浙江省委党校函授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大专学习毕业)

2003.08-2014.11 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2005.10一2010.01哈尔滨工业大学网络教育工程管理专业本科学习毕业)

2014.11-2016.02 衢州绿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筹)开发建设公司工程三处副处长

2016.02-2016.06 衢州绿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公司工程三处处长

2016.06-2019.08 衢州绿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公司工程一处处长

2019.08接受监察调查

2019.10被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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