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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游县教育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07-07 来源:县纪委监察委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6日至12月1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教育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并延伸巡察了龙游中学、龙游华外、龙游凯马国际学校等下属单位。2018年2月6日,向县教育局党委反馈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反馈后,县教育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对反馈意见进行逐项逐条梳理,认真剖析原因,成立整改工作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班子成员的责任分工,落实各科室(单位)整改责任。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坚持“一个不漏,举一反三”的原则,共梳理出需整改五大类11个具体问题,同时明确责任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销号台账,实行整改一个销号一个。4月18日,县教育局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巡察以来,县教育局共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11次,对14名干部进行追责,其中提醒谈话10人次、批评教育7人,清退追缴违规资金317784元,建立完善相关制度10项。

一、已完成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的领导有所弱化,党委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办学导向出现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1)龙游中学多次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深刻反思办学问题,深入研究整改措施。加强对学选考时间及课时等问题的研究讨论,围绕“党建+质量”的工作思路,明确学校三年教学规范化设置课程课时的工作要求。

(2)制定《龙游中学新时代“六好教师”标准》,建立了校监会监督管理的制度。

(3)龙游中学校长对三名学部主任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对下属单位专项资金监管不力”的整改情况

(1)把龙游中学凯马专项资金划入县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管理,设置“凯马专项资金”项目进行核算。

(2)2018年4月5日,龙游中学已清退教师普惠性发放的补贴257000元。

(3)县教育局定期对龙游中学奖教奖学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县纪委监委对“龙游中学滥发奖金补贴”问题正在调查处理中。

3.关于“执行上级规定要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8年4月4日,龙游县人民教育基金会账户纳入县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监管。

(二)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讨论重大事项时班子成员未充分发表意见问题,县教育局重申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要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召开班子会前,由局办公室汇总需要谈论的议题,并告知局班子成员;会中要求班子成员依次发言,充分发表意见,一把手实行末位表态;局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详细记录讨论情况。

2.针对下属单位集体讨论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未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的问题,县教育局举办教育系统第一届校务监督委员会培训班,要求学校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定期检查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

3.从2018年开始,县教育局党委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列入基层学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重要内容。

4.2018年2月7日,局党委书记对龙游中学校长进行提醒谈话。

(三)关于“县管领导干部、退休干部兼职取酬”问题的整改情况

1.及时排查处理兼职情况,截至4月5日,已清退在华茂外国语学校领取董事离职费6000元,清退龙游中学班子成员在龙游华茂外国语学校领取的工作补贴18700元,清退局退休干部兼职取酬工资29000元。

2.4月18日,局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兼职取酬的局领导进行自我批评。

3.局党委书记、副书记对2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四)关于“对有偿家教问题处置不力”的整改情况

1.县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各学校也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组织安排班子成员深入村庄、小区,每周对在职教师有偿家教问题进行明查暗访,尤其在重要时间节点,对于投诉比较集中的重点区域、重点学校和个别教师进行重点督查。

2.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和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实现巡查常态化,严肃查处,遏制在职教师有偿家教问题。

3.2018年4月19日,县教育局党委对提前恢复职称的学校校长和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清退了高职低聘期间提早恢复原职称而多享受的工资待遇。

(五)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未按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问题,经查,龙游中学体育馆(羽毛球馆)建设工程中标公司于2016年4月18日通过转账方式把中标价10%(10万元)履约保证金上交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专用账户。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2017年1月25日,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退回该保证金。县教育局重新组织学习《龙游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强化对学校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监督。

2.针对部分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的问题,张家埠小学自然生态校园工程项目已按规定启动国有(集体)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邀请招标审批程序,经县监管办同意并上报县政府审批,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六)关于“下属学校退职校长、书记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印发《关于退二线校长、书记申报2018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退职校长(书记)对年度主要工作进行申报。目前,全县25名特约督导员除正常的学区督学工作外,有6人参与教学工作,有15人参与学校档案、校史、食堂等后勤管理工作,4人参与县中心工作。

2.今后,县教育局将加强对退职校长、书记工作的监管,每年申报工作内容,县教育局定期、不定期组织工作督查。

(七)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其中教育局党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28项。局机关中层干部、副校级以上学校(单位)领导也按规范制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2.局党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对照责任清单开展自查。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把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整改期间,主要领导部署党风廉政工作8次,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联系学校(单位)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各5次以上。

3.借助全县53个校务监督委员会,搭建教育系统基层监督网络平台。更新完善232名中层干部的廉政档案,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

4.2018年第一季度,局班子开展日常谈话80人次,任前谈话2人次,提醒谈话9人次。

(八)关于“县教育局违规报销车辆运行经费及下属单位违规使用车辆”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08年4月2日,龙游华外校董会讨论决定,由龙游华外出资购置本田小车一车辆(浙HE0787),供龙游华外校董会副董事长及龙游中学、龙游华外公务使用,经费在龙游华外列支。整改期间,龙游华外校董会重申,要按照公务用车制度,严格执行2008年4月有关车辆使用的讨论决定。

2.进一步规范机关公务用车制度,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龙游县参改单位机要应急用车使用和公务出行租车范围口径的通知》要求,做好单位公务租车的审核关、报销关。

(九)关于“扶贫政策宣传不力,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五类’资助对象未完全纳入”的整改情况

(1)主动对接龙游县民政局、残联、福利院,统计最新低保及困难儿童名单。2018年2月初,把“五类”资助对象全部纳入资助系统。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微信、短信等途径向家长宣传资助政策。

(2)制定《幼儿园资助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幼儿园资助检查制度》《龙游县幼儿园资助制度》《幼儿园资助工作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形成对接联动机制,及时掌握应助幼儿的新增情况确保应助尽助。

2.关于“幼儿园保育费补助存在中途中断,发放不及时,跨年度发放等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经查,龙游团石泽基爱心幼儿园某一就读幼儿2016年春季学期漏助,原因为该幼儿园老师没有准确掌握资助政策,将学期申报误解为学年申报。

(2)制定《龙游县幼儿园资助异动登记表》,对受助幼儿档案库实行动态管理,对发生异动的应助幼儿,及时跟进核实。建立幼儿资助工作督查机制,加强对幼儿资助工作常态检查和工作考核。

(3)县教育局对龙游团石泽基爱心幼儿园园长进行批评教育。

二、未完成整改情况

(十)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县教育局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环节,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程序,确保今后新提拔校领导的民主推荐环节到位和测评的范围符合规定。目前,着手对2017学年度校长书记及校级领导班子进行考核。

2.制定《龙游县教育系统局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明确选拔任用中层职位的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内容。同时,建立县教育系统后备干部储备库,实行跟踪培养,动态管理。

3.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对人事科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其中,第1条整改措施未落实到位,2017学年度校长、书记考核后形成2018学年度中层调配方案,承诺完成整改期限2018年8月30日,责任领导邱子龙。

(十一)关于“落实编制相关政策规定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下属事业单位超编”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控制教育系统编制数,按照县编办核定的下属事业单位编制总数编制岗位说明书,按岗定人,规范教师上挂锻炼、借用管理。从2018年开始,全县中小学不新增超编人数,不突破2017年底在编教职工总数,到2019年控制在核定的编制范围之内。

(2)规范编外用工,严格执行编外用工报批制度,确保编外用工不超过规定的控制指标。从2018年8月起,后勤服务一律采用外包式服务,编外用工控制指标数之内。

(3)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对人事科负责人、计财科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西门小学校长进行提醒谈话。

其中,第(1)条严格控制教育系统编制总数尚未落实到位,承诺整改期限2019年7月30日,责任领导郑绍坪。

2.关于“中层干部超职数配备”问题的整改情况

(1)按实际需求配备中层干部,对多余的县教育局中层人员逐年消化,2018年减少4人。根据学校新增情况,重新核定下属学校(单位)校长(书记)、副校长职数。因2018年机构改革、控制干部调整职数,到2019年8月30日,下属学校(单位)校长(书记)、副校长职数控制在核定的范围内。

(2)制定《龙游县教育系统局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办法(暂行)》,规范局管、校管中层干部管理。现已完成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和补充材料工作,今后,将加强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人事档案审查。

(3)县教育局党委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副书记作自我批评。

(4)局党委书记对人事科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其中,第(1)条措施核定中层干部职数尚未落实到位,承诺完成整改期限2019年8月30日,责任领导邱子龙。

3.关于“存在混岗”问题的整改情况

(1)通过调出和退休不新增、优秀人员向外系统推荐、上挂锻炼到期原则上回原单位工作、培养成熟的干部下派到学校任职等方式减少机关工作人员,2018年调整到位。

(2)完善《县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实事量化考核办法》,严格按照核定后的科室岗位进行人员配备,加强局工作人员的考核管理。

(3)局党委书记对人事科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其中,第(1)条措施形成局机关科室人员配备方案尚未落实到位,承诺完成整改期限2018年8月30日,责任领导郑绍坪。

下一步,县教育局党委将紧紧围绕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巩固整改成果。一是切实加强党建工作。坚持把加强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全面履行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使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更加突出。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坚决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账销号,强力推进,确保在限定时间整改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0—7025903,邮政地址:龙游县龙兰路县职教中心南大门,龙游县教育局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邮政编码:32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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