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衢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9月21日至10月1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衢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以下简称市残联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2月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残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市残联党组高度重视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按照“见人、见事、见单位、见处理结果、见责任追究”的要求,以“四个意识”为标尺、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努力把巡察整改过程作为坚定信念、严纪强规过程,作为纠正偏差、改进工作过程。一是加强统一领导,统筹推动整改。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召开专题研究整改措施会议,各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并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大会,开展大排查大整改行动,逐个问题抓落实,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二是强化思想武装,增强整改自觉。市残联党组多次召开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召开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碰头会、整改落实情况汇报会、巡察反馈意见“回头看”专题会。三是逐项分解任务,逐条督导整改。对3个方面11个问题,细化为33项具体任务,制定了《中共衢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责任清单》,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
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三大类、33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到位32个,未整改到位1个,完成率96.97%;给予诫勉谈话3人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4人次,批评教育6人次,提醒谈话7人次;清退追缴违规资金9900元,制定出台和修订完善制度10项。对未整改到位的1个问题,将按要求继续进行整改,并适时予以公布。
一、已整改到位的问题情况
(一)关于党组政治意识不够强,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领会上级精神不深刻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一系列战略思想和上级扶贫工作文件。学习宣传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一系列战略思想与残联扶贫帮困工作结合起来,把残疾人扶贫工作的特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的工作摆进去。对上级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二是调取市民政局各县(市、区)困难残疾人低保政策落实数据,在开化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不到位被通报整改的基础上,查漏补缺,把惠及广大残疾人的政策执行好,落到实处。三是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2018年度学习计划和“周五学习日”计划,确保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常态化。二是落实中心组学习“一把手”领导责任制,坚持“五个亲自”:亲自审定学习计划,亲自确定学习内容和研讨专题,亲自明确学习要求,亲自主持集体学习研讨,亲自组织中心组成员学习;做到“五个带头”:带头学习,带头发言,带头讲课,带头调查研究,带头撰写文章。三是整改期间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市残联党组和机关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进行了自查自纠,对一些不到位的同志提出了批评。四是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关于政治规矩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中共衢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工作规则》(衢残党组〔2017〕8号),进一步明确党组向党委政府请示报告的事项和内容。对2014年4月未获市政府书面同意,就提前与市第三医院签订合作创办慈爱医院协议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充分认识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要性,增强了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的自觉性。二是出台了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值班制度和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值班要求。三是加强了2018年度元旦春节期间、全国“两会”期间以及“清明节”端午节期间值班,对值班情况进行督查。四是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关于“一把手”发挥班子成员作用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巡察反馈问题自查小组,进行专项核查市残联与食堂(吉顺土菜馆)所有往来财务帐目。市残联2013年至2015年向单位食堂补贴干部职工用餐费77021元。二是针对2014年前房屋出租“阴阳合同”租金不入帐问题,一名领导干部被“双开”,合同房租费28.8万元上交市纪委专户;离开单位时间长达半年之久的驾驶员于2017年3月21日解除合同。三是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关于抓干部队伍建设不严不实,导致处室内部执行力不强,政令不畅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市残联党组关于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管党治党意见》,从严教育,从严要求,从严执纪。二是把市委市政府“十条军规”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三是市残联党组对两名中层干部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处理,对一名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巡察组实地检查就业基地工作不配合的相关人员给予取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优资格,一名党组成员作出书面检查。
6.关于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没有经过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有些重大问题用理事会代替党组会研究决定的问题,市残联党组对《中共衢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工作规则》《“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管理文件进行了再学习,梳理了党组会议工作流程。二是出台《市残联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试行办法》,加强市残联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推进领导班子依法民主、科学、规范决策。三是对两名市残联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批评教育。
7.关于党组议事不严肃,议题安排不科学,讨论不充分,议事效率低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文件。规范经常性支出审批内容和非经常性支出审批内容。二是严格规范议事程序。凡属“三重一大”事项,会前经过严格的审批,只有符合规定且手续齐全事项才能上会研究,会上分管领导汇报、分别讨论、集体决策,会后形成会议纪要等程序,提高重大决策事项的科学性、针对性。三是认真收集汇总决策事项。明确各岗位职责,随时收集整理涉及管理服务、优化环境、党建、人事、大额资金使用、项目前期费支付等方面的议题,对议题进行审查,确保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有效。四是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关于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要求会议内容记录必须完整,记录内容应包括:会议名称、日期、地点、出席人、列席人、缺席人、会议主持人、主要议程、发言人、发言内容、决定、决议等。二是实事求是地记录会议情况,真实地反映会议的内容和全过程。会议记录要全面,符合发言者的原意,班子成员每个人的发言,特别是对不同意见建议的发言,要准确记下原话。三是市残联党组对一名中层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9.关于站位不高,统筹谋划和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能力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剖析了站位不高,统筹谋划和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能力不够强、扶残助残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项目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二是调整了残疾人扶贫项目,尽可能地减少“短命”扶贫项目,按照有利于残疾人创业就业,有利于扶贫项目长期运行,有利于促进残疾人长期就业,将重点转向残疾人电商就业创业等领域,并建立省级电商就业创业示范基地。三是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0.关于扶残助残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编印了《儒雅之城,大爱衢州》画册、《康复政策文件汇编》、《残疾人文件政策汇编》三本书,进一步宣传残疾人工作。二是拍摄了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题片,制作了宣传展板,利用残联网站、“残疾人之友”广播栏目、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发布惠残政策。三是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残疾人专职委员的考核,要求残疾人专职委员每年走访辖区内持证残疾人户不少于2次。三是市残联党组对一名党组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11.关于专项资金使用随意性大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年度预算,科学使用专项资金。严格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确保“残保金”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确保“残保金”符合支持方向规定的内容,杜绝随意性。二是印发了《市残联2018年度慰问残疾人计划》,突出慰问重点,严格执行年度预算计划和慰问计划。三是市残联党组对一名党组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12.关于残疾证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残疾人用品用具服务车,在残疾人证办理“最多跑一次”服务中随机核查残疾人证办理情况。二是在柯城区、常山县推进残疾人证第三代发证试点工作。三是市残联党组对一名党组成员和一名责任人分别进行了提醒谈话。
(二)关于党的组织建设不规范,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3.关于发展党员重点不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解除表现差的1名党员司机用工合同,对1名党员门卫由入党介绍人进一步严格要求。二是对近5年来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人员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引导对照党员标准进行自检。制定了2018年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党员发展计划。三是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4.关于对曹唐林违纪违法案件造成的负面影响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班子成员在党组民主生活会上未对照检查、深刻反省、认真吸取教训,警示教育活动开展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对“曹唐林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回头看”,举一反三,吸取曹唐林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教训。在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深入剖析,对照检查。
15.关于党员意识、党章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制定了机关党支部换届计划,拟定4至5月份完成机关党支部换届工作,选好、配齐、配强支部委员。三是制定了2018年市残联机关党支部工作计划、“三会一课”实施方案、机关党建园地建设方案、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和年度学习计划,强化党员意识、党章意识。四是落实领导干部党课教育计划,增强党员“身份”意识,在党员活动时佩戴党徽胸章。加强思想建党,规范党员行为,切实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五是市残联机关党支部书记作出书面检查。
16.关于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在2月24日一名党员的组织关系由中共衢江区后溪镇山塘村党支部转到市残联机关党支部,党费缴纳到2017年12月份。二是与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处进行对接,对党员信息系统、党务管理系统清理更新。三是市残联机关党支部对该名党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在支委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
17.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2015年3月、2017年9月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问题工作措施进行“回头看”,整改了以年度考核评议代替民主测评、试用期满后没有进行民主评议等问题,以党组会讨论时间和重新印发了干部任职文件。二是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市级机关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衢市组〔2016〕18号),补齐了2017年5月提拔任用1名科级干部的全程纪实内容。三是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8.关于中层干部长期不交流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市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推进残联机构改革,配备“两挂一兼”副理事长。二是根据市残联内设机构少的现状,积极争取编制部门增设机构,条件成熟时进行岗位交流。三是注重精神的激励作用,内在激励和自我激励相结合。四是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9.关于执行机构编制纪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撤消擅自增设的市残疾人维权中心,撤销了市残疾人维权中心负责人任职通知。二是综合处处长履职处长职责。混岗的部分工作人员回归各自编制岗位。三是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0.关于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市残联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归档管理规定》,规范了干部人事档案的收集范围、方式。二是对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归档材料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检查“三龄两历”情况,对缺失材料未及时归档的及时归档。三是市残联干部档案整理工作已经完成。四是市残联党组对一名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一名党组成员作出书面检查。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2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2018年市残联党组党建工作要点》,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打造规范科学的残联党建;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打造在党为党的残联党员队伍;深化机关作风建设,打造残疾人满意的残联形象;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打造风清气正的残联生态;突出抓基层打基础,打造坚强有力的残联支部。二是制定下发了《市残联党组关于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管党治党意见》,形成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三是市残联党组对在“2017年8月康复指导中心窗帘采购评标过程中,参加投标企业资格审查不细致”的一名中层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对一名党组成员进行提醒谈话。
22.关于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市残联中层以上干部廉政风险点与防控措施》(衢市残〔2018〕10号),对残联中层以上干部工作岗位可能产生腐败问题的潜在危险进行分析评估,确定了风险等级,提出了防控措施。二是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落实“四个亲自”、“四个抓”。领导班子成员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范围内存在廉政和作风问题进行廉政谈话和签字背书。三是健全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廉政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表、个人拒收或上交礼金(礼品)情况登记表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由本人亲自填写签名,加强对干部的监督、警示及保护。四是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3.关于少数领导干部纪律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在巡察整改工作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受到诫勉谈话的同志再次进行研究剖析,深刻反思“党组原书记、理事长曹唐林违纪违法问题”,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不可逾越的铁律。二是举一反三,学习省委组织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案例选编》,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请示报告制度。三是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下属礼金,或未按要求向上级报告的两名领导干部礼金全部退还,市纪委对两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
24.关于“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衢州市残联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切实把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重要抓手。二是制定了《市残联下属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调派流程,书面审批派车单。三是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5.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14年6月13日至15日,衢州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期间,市残联在赛事保障中发放加班费问题,在职在编的干部职工全部清退了违规发放款项,共计9900元。二是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深刻反思,认真吸取教训,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26.关于违规向下属单位转嫁费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违规列支问题,今后将根据财政部门规定严格区分经费开支渠道。加强对单位财务负责人、财会人员的财经法规、财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人员业务素质。二是市残联党组对一名中层干部进行诫勉谈话。三是市残联党组责令一名领导干部作出书面检查。
27.关于存在餐费支出超标、以“其他”名义支出套取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组问题线索进行了核查。党组先后召开2次会议,成立了市残联巡察反馈问题自查小组,集中抽调人员,对市残联2013年7月至2015年9月与食堂(吉顺土菜馆)涉及会议、培训的所有往来帐目进行全面清理,对核查内容谈话印证,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二是对“2013年至2015市残联从会议费、培训费中,餐费支出超标、以‘其他’名义支出套取资金问题”工作措施进行“回头看”,举一反三,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认识。三是市残联党组对一名中层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市残联党组责令一名领导干部作出书面检查。
28.关于项目审核把关不严,验收走过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举一反三,今后杜绝类似事情的发生,并通过现场督促,限时整改的方式先后4次到衢江区灵顺家庭农场和衢州市德贤纺织制品有限公司提出整改要求。二是衢江区灵顺家庭农场因2016年现金发放残疾人工资被审计后,自2017年起至2018年3月对直接安置就业的5名残疾员工工资发放均通过第三方方式发放,重新与安置就业的残疾人签订用工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按劳动部门规范性文本进行重新规定。三是衢州市德贤纺织制品有限公司(残疾人阳光庇护中心)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对厂区的一幢办公楼重新修缮整理用于残疾人工疗站;改善了残疾人庇护环境,工作场地安装了空调,活动室增添了电视机、音响。对工作餐制定严格的卫生制度。将工疗人员休息室床上用品进行更新;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签定用工协议,执行上下班签到制度,相关制度上墙,为工疗人员配发工作服,统一着装。调整管理人员。组织工疗人员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四是市残联党组对一名中层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五是市残联党组责令一名领导干部作出书面检查。
29.关于存在违规挤占残保金问题和扶残助残项目资金滞留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联系村、生态指导员村帮扶和班子成员赴台湾考察违规挤占残保金问题,今后将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切实做到“残保金”规范使用。二是在2018年2月14日前,滞留衢江区残联的23万元扶残助残项目资金已拨付到位;滞留柯城区残联的5万元扶残助残项目资金,根据财政部门意见抵支2018年度柯城区残联同类项目资金。三是市残联党组对一名中层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市残联党组责令一名领导干部作出书面检查。
30.关于资产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衢州市残联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处置,落实专人管理固定资产;对2011年拍卖的公务用车已核销;退休人员笔记本电脑全部收回。二是聘请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复核清查资产,摸清固定资产情况,对未核销的固定资产清理核销,进一步明确资金管理责任。三是对未拆封使用的设备,在康复指导中心二期投入使用后使用。四是收回伤残人用品服务部和听力技术服务中心经营权,进一步研究办理注销手续。四是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一名中层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31.关于对资产资金处置缺乏必要监管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聘请衢州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市慈爱医院进行审计,共计支付172名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训练项目费用277万元,3778名精神残疾人门诊服务基本抗精神病药物全额保障费用460万元。二是慈爱医院运营管理的费用亏损主要是医院规范化专业化运行所需的装修、设备等硬件投入,以及医护人员、专任教师、后勤保障人员工资、培训等人力成本支出。根据合作协定,其运营所产生的亏损由第三医院自行承担。三是2015年5月,市第三医院上缴的曹唐林案涉及到的违纪款28.82万元从慈爱医院列支问题,慈爱医院于2018年5月初整改完成。四是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2.关于康复服务能力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市康复中心建设,整合康复中心一期、二期资源,按照医疗康复、儿童康复、辅助器具3大版块,建立“三个中心”,即医疗康复中心、融合教育中心和辅助器具体验展示中心。二是加强“三个中心”的人才培养机制,开展康复急需人才培训,落实入职奖补政策。三是积极争取机构编制,探求康复中心在编专技人员培养、管理模式,鼓励技术骨干充实一线服务。四是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情况
1.关于残疾人辅助器具发放政策落实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经排查,存在向非持证残疾人发放残疾人辅助器具,没有向健全人发放残疾人辅助器具情况。二是印发了《规范衢州市市本级辅助器具配发管理的通知》,对配发对象和借用对象进行了区别,规范了配发流程,提出了配发要求。积极推进残疾人辅助器具展示体验中心建设,开设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网。三是市残联党组对一名中层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残疾人辅助器具发放政策落实监管不力问题正在整改落实之中。
未整改到位原因:省残联文件正在起草中,市残联、财政局商定,在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已即将出台的《浙江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办法》初稿形成后,参考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文件内容,再出台《衢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办法》。
完成时限和责任领导:2018年12月底前完成,责任领导为徐中华、姜小明。
下一步,市残联党组将按照市委、市纪委以及市委巡察办的指示和要求,坚持镜头不换、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更加自觉、更加有力地承担起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在工作全过程中,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四个”意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重要指示和中央各项助残政策牢记于心、实践于行、落到实处。
二是严肃党内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党内政治生活的锐利武器,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把握正确用人导向。
三是着力推动工作。不断探索适合残疾人工作和残联组织特点的运行机制、管理方式、工作方式,壮大基层残疾人组织,搭建残疾人服务平台,健全社会动员机制。
四是巩固整改成果。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标本兼治,适时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回头看”。严格执行集中整改过程中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继续总结经验、查漏补缺、完善机制,全方位扎紧制度的笼子,努力为“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贡献残联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可及时向市残联党组反映:联系电话:0570-3059893,通信地址:衢州市西区盈川西路1号市残联610室,邮编:324000,电子邮箱:513456604@qq.com;也可向市委巡察办反映:联系电话:0570-8068050,通信地址:衢州市白云街道三江东路28号1120室,邮编:324000,电子邮箱:qzdyxc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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