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衢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9月21日至10月1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人防办党组织进行了巡察。2018年2月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人防办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市人防办党组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大意义,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专门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其它成员任副组长、各处(站、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中共衢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落实市委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责任)清单》,将巡察反馈的3大类28个具体问题,分解为73项具体任务和措施,以清单形式逐项逐条明确责任主体、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层层夯实责任,逐项抓好落实。办党组书记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会研究推进整改工作,部署重要工作、约谈重点对象、督办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班子各成员带头抓整改,各职能处室和办直属各单位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良好局面,推动整改工作件件有着落。
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28个问题已整改到位27个,未整改到位1个,完成率为96.43%;对违规违纪人员作出严肃处理,其中通报批评3人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3人次,提醒谈话4人次,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1人;追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264.5892万元;制定出台和修订完善制度27项。对未整改到位的1个问题,将按要求继续进行整改,并适时予以公布。
一、已整改到位的问题情况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人防事业发展步伐不快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学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不主动、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第一时间组织学习中央、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二是推进学习制度化常态化,自开展巡察以来,于2017年12月15日、2018年1月26日、2月6日、4月2日举行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的重要批示精神、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精神、红船精神、 全国“两会”精神和《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等重要文献。三是党组民主生活会上批评帮助一名班子成员。
2.关于落实上级有关政策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原有人防审批件进行梳理,就衢州宏泰电影大世界、悦府工程等项目未严格执行“基础埋置深度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首层建筑面积修建规定抗力等级的防空地下室”的规定查明原因,自2005年开始即执行“按总建筑面积的2.5%修建防空地下室”;就绿园香溪美庭项目收费政策依据问题,按《衢州市城市人民防空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2008-2020)第3章第5款“单个结建人防工程建筑面积小于1500平方米的应合建或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精神, 鉴于该项目人防工程建设不具备合建条件, 由业主单位申请并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323.64万元。二是严格执行好《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人防办关于规范和调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通知》(浙价费﹝2016﹞211号)文件, 进一步规范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收缴。三是拟出台《关于人防行政审批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3月26日组织全市人防审批分管领导及审批负责人进行讨论修订,目前正广泛征求意见之中。四是对3名责任人作出通报批评处理;党组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位党组成员进行了自我批评。
3.关于党组会会前准备不充分,导致重大事项无法形成决议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修订完善《中共衢州市人防办党组议事规则》,提高办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二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会前确定议题并做好准备工作,准备不充分的不上会,切实提高会议效率。三是就办网站改版及招标事宜,于2017年10月10日研究决策,通过对三家网络公司的询价及方案比较,筛选由航天科工实施网站改版,目前已投入试运行。四是就枫丹白露项目人防工程建设事宜,积极向上级人防部门汇报,咨询法律专家,多次与枫丹白露项目建设主体浙江同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沟通协调,催缴该项目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2018年6月29日,浙江同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补缴枫丹白露项目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105.61万元,已全额入帐到市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五是党组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位党组成员进行了自我批评。
4.关于未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有关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纪委对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纪律方面提出的要求,提高认识,增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规定的自觉性。制订并落实《衢州市人防办党组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工作制度》、《衢州市人防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中共衢州市人防办党组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二是规范党组会会议记录,由综合处人员负责记录,确保记录准确、完整;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会后形成党组会议记要,存档备查。三是时任党组主要领导作出书面检查。
5.关于人防事业发展不快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做好人防专项规划与城市规划的融合,经市政府批准,实施《衢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及人防专项规划》《衢州市城市人民防空控制性详细规划》。建立与规划、住建、国土部门会商机制。市本级将人防工程布局纳入一张图,“多规合一”实行部门并联审批;将人防建设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和出让方案,实行按土地出让条件落实人防建设要求;将人防施工图设计审查纳入“多审合一”,实行政府购买服务联合审查。二是主动参与城市核心区块建设规划工作、西区高铁小镇等核心区块地下空间规划研究制订工作,合理布局人防工程,调结构,抓重点,与人口疏散需求相配套,与美丽大花园建设相适应。三是在2017年底市本级人均防护面积1.6平方米的基础上,借助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契机,推动人防工程建设,实现了人均占有防护工程面积三年翻一番目标(2015年底人均占有防护工程面积为0.94平方米)。四是统筹盘活人防战备资源,避免重复投资,利用民防地面指挥中心设施设备,融入公共安全视频建设联网应用全国示范城市“雪亮工程”项目建设,打破部门信息壁垒,畅通数据共享渠道,服务应急应战行动。五是细化本部门2018年度重点工作分工抓落实责任清单,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工作落实,忠实履行新时代人民防空使命任务,推动人防事业加快发展。六是党组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位党组成员进行了自我批评。
6.关于对县(市、区)人防工作指导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订人防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提高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3月23日出台《衢州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规范质量监督工作行为。3月21日出台《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内容与程序》《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健全全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季度例会制,3月29日举行了季度例会,加强面对面工作交流、工作研讨和工作指导。三是制订全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两年学习培训计划,每季开展一次专题集中学习培训,第一期业务学习培训已于3月29日举行,推动提高业务人员业务素质。四是党组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位党组成员进行了自我批评。
(二)关于党的组织生活不严格,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7.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细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中共衢州市人防办支部委员会“三会一课”制度》并抓好落实,制订2018年度“三会一课”工作计划,实现“三会一课”内容、时间、人员、效果“四落实”,切实提高“三会一课”质量。二是健全学习台帐,明确专人负责台帐收集归档工作,办党组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三是办党支部书记作出书面检查,剖析问题、补齐短板。
8.关于党员学习教育形式单一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以人防特色文化建设为载体,加强教育的针对性,丰富教育内容和形式。二是运用“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方法,拓展教育渠道。组织党员干部到党校、高校参加有针对性的培训,3月29日决定选派2名干部参加国防科技大学和陆军工程大学指挥通信业务、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专业班次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赴红色教育基地学习参观;运用知识竞赛、学习论坛、专家讲座、征文比赛、读书活动等形式举办学习教育活动。三是推进人防廉政文化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党纪政纪教育、法律知识教育。在每层办公楼内张挂廉政宣传教育挂图,每周给全办干部职工发一条廉政格言或警示短信;运用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庭审旁听,用身边的案例教育身边的人,接受“以案说纪”警示教育。
9.关于未按规定召开组织生活会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理论指导,提高干部的思想认识,正视“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性,提高“三会一课”制度的主体意识。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立行立改,于2017年12月29日举行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018年2月2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抓好整改落实。
10.关于任用环节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明人事纪律和程序,严格执行党组会议事决策流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范干部任用有关纪律和选拔任用程序。二是建章立制,制订出台《衢州市人防办科级领导干部选拨任用(试行)办法》,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各个环节关。三是认真学习掌握近年来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市级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关于明确市直部门中层干部任免审批程序的通知》《市级机关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严格按照程序办事,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开展。
11.关于人员混岗任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本部门人员岗位作进一步梳理,借用人员逐步清理归位。二是加强与市编办、市人社局沟通,对岗位与编制不符的2名同志,待党政机构改革有关人事调动“解冻”后,予以办理调动手续。
12.关于归档资料不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市委组织部反映,落实专人开展缺失材料补正工作。二是督促补齐全办公务员“三龄两历一身份”材料并开展认定工作,一时难补齐的,征求市委组织部意见后作妥善处理。三是全面梳理考察材料,做好入档工作。四是推进干部档案的规范管理。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扎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13.关于抓党风廉政建设在一段时期有所懈怠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出台《衢州市人防办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的通知文件,层层签订责任书,办党组书记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压紧压实各处室单位负责人责任,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制定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并召开会议作全面部署;每季召开一次专题会,研究分析各分管口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出台实施《衢州市人防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季报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四是做好全程履责留痕记录。五是办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位党组成员开展了自我批评。
14.关于向上级汇报工作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持之以恒深化纠“四风”,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指示中指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表现”,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二是重新梳理、修订完善《市人防办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市人防办廉政风险信息库》等一系列制度,并汇编成册。三是对一名主要责任人作出提醒谈话处理,分管领导在党组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
15.关于制度建设缺失,廉政风险防控的关键领域和环节缺乏必要的制度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新形势的研究,在行政审批、设备采购、工程维护等方面建立健全成文的制度规范和监督防范机制,出台实施《行政审批工作制度》、《物资(服务)采购管理制度》、《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制度》等。二是完善配套措施,细化量化具体执行标准,出台《衢州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增强制度执行的刚性。三是加大监督力度,建立工作督查小组,对各项重点工作进行定期的督查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责任单位(人)严格按照《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四是办党组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位党组成员进行了自我批评。
16.关于压力传导不够,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措施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层层签订责任书,主任与分管副主任签,分管副主任与所分管处(室)及分管单位负责人签,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二是制定完善《市人防办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清单》,落细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三是办党组每季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由班子成员汇报交流本季分管领域的履职情况。四是完善《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对下属谈心谈话、教育提醒,并做好谈心谈话、监督检查的履职记录。五是办党组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位党组成员进行了自我批评。
17.关于违规使用下属单位公务车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市人防办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从制度上进行规范,坚决杜绝办机关工作人员派用下属事业单位车辆。二是严格落实公务派车单制度,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三是对办机关工作人员在2016年12月20日、21日,2017年3月13日、14日,6月9日使用下属单位信息保障中心和工程管理站车辆问题查明情况:2016年12月20日-21日存在违规使用,2017年3月13日-14日、6月9日没有违规使用。四是责令一名责任人员作出书面检查,分管领导在党组民主生活会上作口头检查。
18.关于招待费用超标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2015年7月市作风建设督查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公务接待中有4次费用超标问题进行核查,已于当年8月5日作出处理:公务接待中超标消费款项(合计人民币2573元)由用餐人员个人支付,统一缴办财务入帐。对主要经办人员作通报批评,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二是进一步学习贯彻《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办法,2月份修订完善本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落实,规范公务接待。三是严格公务接待“五个把关”, 即制度把关、标准把关、接待范围把关、报销环节把关和监督检查把关。四是对2名主要经办人作出通报批评,党组书记和分管领导在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自我批评。
19.关于人防审批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2012年至2013年期间受理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批项目进行倒查。二是深化人防“最多跑一次”改革,将人防所有14项审批事项、资质备案事项全部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平台,统一公布人防审批“最多跑一次”事项和流程图,规范审批工作,完善审批资料。三是严格落实浙江省行政审批“八统一”要求,严把人防审批关。四是分管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
20.关于审批档案资料严重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细化完善归档规章制度, 出台实施《人防工程审批档案管理制度》。二是对2012年至2014年期间受理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批项目材料不齐问题, 组织力量进行梳理、核补。三是对1名责任人作出通报批评处理,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
21.关于工程建设项目预算编制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市财政局有关预算编制等方面的规定,加强预算编制和项目管控。二是加强教育,增强工作责任心,加强项目实施关键环节监督检查。三是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四是对1名责任人作出提醒谈话处理,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
22.关于设备采购监督验收工作不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严格立项管理、内控管理,每个采购项目要求申报《衢州市人防办项目(物资)采购审批单》和《衢州市人防办项目(物资)采购询议价报告单》。二是加强对《市政府有关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的学习,精通业务。三是加强项目实施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和设施设备验收工作。四是对信保中心负责人和1名主要经办人作出提醒谈话处理。
23.关于内控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立刻组织力量,认真梳理、修订完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先后修订完善27个内控制度,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充分考虑制度的实际操作性和可持续性,并于2月份以文件形式下发各处(室)、办直属各单位。二是修订完善工程项目建设、大宗物资采购等重大事项的工作程序、监督机制等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坚持集体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的原则,规范决策程序。三是认真落实监督机制,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请派驻纪检组参与。四是办党组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位党组成员进行了自我批评。
24.关于物资采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制订完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2月份已修订完善市人防办项目(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严格按程序报批采购。二是凡涉及人防涉密设备采购,须附市委保密局出具的意见函,严格按程序办理。三是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
25.关于违规在下属单位报销费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操作办法,不断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坚定性。二是严格执行公务出差费用报销管理规定,坚决杜绝办机关工作人员违规在下属单位报销费用。三是责令3名当事人如数退回报销费用合计390元;对账目出错的财务出纳人员作出提醒谈话处理。
26.关于长期占用协会财物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注重廉政风险防范,加强对市民防协会内审管理。二是责成相关工作人员于2月份如数向市民防协会退回1台数码相机和2台电脑。三是由市民防协会作出情况说明,规范协会财物保管使用制度。四是对市管领导干部的问责,待市纪委核实后再作出处理。
27.关于财务审核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财务管理规定》和国家、省、市有关财政法规政策,加强学习,提高财务政策水平和业务管理水平。二是2月份修订完善本办《财务管理制度》,切实按制度规范财务审核。三是严格落实规范的财务审批流程,做到审批流程不到位不预支付。四是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发现问题严格整改到位。五是终止与原财务会计聘用合同,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
二、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情况
1.关于作风建设不严不实,人防易地建设费收缴不及时、不到位,2011年前共有11个项目缓交易地建设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人防易地建设费”规定,杜绝人防易地建设费“减免缓”现象发生。二是对2011年前11个项目缓交人防易地建设费问题,明确由分管副主任牵头,组织力量迅速依法追缴。目前己有7个项目单位补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合计)264.5892万元;市博物馆项目、市委党校项目承诺2018年二季度补缴到位;市公安局、市妇联、市职业技术学院3家单位3个公建项目补缴事项,向市政府汇报情况,提请市政府年底前协调解决;衢州顺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斯巴鲁汽车4S店已于2013年7月破产,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无法收回。三是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
未整改到位原因:市公安局、市妇联、市职业技术学院3家单位3个公建项目补缴事项,待进一步加强协调;顺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斯巴鲁汽车4S店已于2013年7月破产。
整改完成时限和责任领导:2018年年底前完成整改;责任领导为丁鼎棣、张成林。
下一步,市人防办党组将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决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完成整改事项进行“回头看”,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直至整改完毕。坚持标本兼治,推动构筑长效机制,驰而不息转变作风,坚定不移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省委“36条办法”、市委操作办法,聚焦纪律前挺,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纪律和规矩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对标“十条军规”“十条宣言”“三个绝不能”和抓落实“十条意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推动干部队伍大整风、思想大触动、作风大提升,进一步营造心齐气顺的人文生态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推动市委“1433”战略体系贯彻落实到全市人民防空事业的全过程、各方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可及时向市人防办党组反映:联系电话:0570-3040953,通信地址:衢州市三江东路53号,衢州市人防办巡察整改办公室,邮政编码:324000。也可向市委巡察办反映:电话:0570-8068050,通信地址:衢州市白云街道三江东路28号1120室,邮政编码:324000,电子邮箱:qzdyxcz@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