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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游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12-30 来源:县纪委监察委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5月7日至6月2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龙游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文旅公司党支部)进行了巡察,县委巡察组向文旅公司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反馈后,文旅公司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意见进行逐条逐项梳理,认真剖析原因。根据巡察组提出的“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整改目标,明确班子成员责任分工,主动辨析问题、落实整改责任。针对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所指出的问题,坚持“一个不漏,举一反三”的原则,共梳理出需整改的问题16个,同时明确整改责任人。9月17日,公司党支部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党支部班子成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目前,县委巡察反馈的16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5个,未整改到位1个,完成率93.75%;给予通报8人,责令书面检查3人,批评教育6人,谈话提醒3人;制定出台和修订完善制度9项,清退资金1930元。对于未整改到位的1个问题,将按要求继续进行整改,并适时予以公布。

一、已整改到位问题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政治意识不强,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应付”问题的整改情况。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的精神,5-8月党支部已组织专题学习3次。人力资源部经理与文员谈话,明确专人负责,抽调工作责任心强的年轻同志充实到党建岗位。

2018年8月31日,召开巡察工作布置会暨全体党员大会,责成8名党员重新撰写心得体会,作出书面检查。并于9月3日召开的党员学习会上进行自我批评。下发给予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等8名党员通报批评的决定,对8名党员进行支部内部通报批评。

9月19日下发《党支部学习制度》,明确组织委员负责制定党员的教育、管理、组织发展等工作计划、党建品牌建设并组织实施,宣传委员负责意识形态、宣传阵地、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9月15日下发《龙游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龙文旅党〔2018〕17号),明确规定民主生活会期间党支部要指派专人做会议记录。

9月17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文旅公司党支部成员在会上就该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对原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2018年4月9日-5月18日原负责该项工作同志因病请假,临时调用的同志误将原草稿整理放至政治巡察资料中,导致该事件发生。对此,文旅公司党支部下发《党支部学习制度》,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党建资料审核分管委员把关制度。

党支部书记对人力资源部经理批评教育,对人力资源部副经理谈话提醒、人力资源部文员批评教育。县纪委监委正在对该问题进行调查,待结果形成后作进一步处理。

2.关于“公司党支部领导作用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8月17日召开“专题研究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和修改《龙游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度全景域党建工作计划》和《龙游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将党建工作纳入各景区管理当中。

强化党支部领导核心职能。8月7日,文旅公司党支部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支部、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对支部内工作细化分工。9月19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的实施办法》。

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支部成员在会上就该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工作作风不实,党务公开栏更新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8年8月6日,已完成党务公开栏更新。11月中旬,公司搬迁至民居苑办公,现已完成新办公场所党务公开栏的设计和美化。

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专职党务工作者的事项,明确配备人员专职负责党务工作。同时,加强党建阵地建设,在民居苑聚宝古街广场设立大屏幕,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党建宣传,打造全景域党建品牌。

党支部书记对支部分管委员进行批评教育,对原党建工作人员谈话提醒。

2.关于“‘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与班子会议记录混记”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7年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来公司检查时发现该问题后,公司即已整改,已经抽调工作责任心强的年轻同志充实到党建岗位。

公司党支部下发了《党支部学习制度》,明确“组织委员负责支部会议记录、班子会议记录检查督察工作”。修定了《龙游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民主生活会制度》,明确记录人员和记录内容,进一步完善党建资料审核分管委员把关制度。今后,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规范“三会一课”工作台账,明确会议记录人员。

党支部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3.关于“民主生活会走过场”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班子成员2016年5月15日记录补充并整理完成本次民主生活会记录,并归档。

公司党支部定期召开“专题研究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明确由党建支部委员进行专项检查,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谈心谈话”活动,增进了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干部之间的沟通和团结。

公司党支部成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对分管党建支部委员谈话提醒。

4.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党建及“三重一大”制度等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程序执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要求党支部会议纪要需经公司参会领导共同审阅签字后下发。

重新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的实施办法》(龙文旅党〔2018〕16号),明确“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

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公司党支部成员在会上就该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关于“党员发展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召开“专题研究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和修改《龙游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度全景域党建工作计划》,将党的组织建设工作纳入公司岗位目标考核,与年终考核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

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专题部署党员发展工作。到目前为止共有9名青年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同时,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和引导,对3名曾经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年轻同志进行了积极培养。

党支部书记对负责党建工作的支部委员进行谈话提醒。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员工招聘资格条件设置不严谨、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6年灯光控制和电工短时间内同时提出辞职,公司急需补齐2岗位人员。应聘3人中只有一名具备灯光控制相关业务知识,同时持有电工证,符合岗位需求,且薪资要求适宜。综合面试评委组意见,经班子会集体讨论决定,聘任该同志为石窟公司合同制员工。该同志2017被县国资委评为年度国资系统先进工作者,并于2018年中层竞聘中成为石窟景区运营部经理。今后,公司将加强职工学习培训,鼓励职工积极参加技术职称评定。

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的实施办法》。同时,认真执行《龙游县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办法》,明确招聘工作必须经过支部班子会研究决定,严把招聘条件设置关。

党支部书记对人力资源部经理谈话提醒。

2.关于“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的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积极组织廉政教育培训,长期做好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邀请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参与本公司相关廉政会议和民主生活会。

下发《龙游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学习制度》,明确按照组织工作流程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沟通协调。

党支部书记对原负责沟通协调同志谈话提醒。

3.关于“项目委托存在失管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7年县委巡察组在第二轮政治巡察中发现城投公司下属绿宇公司存在项目失管情况后,公司及时中止与绿宇公司合作协议,已经整改到位。

认真剖析原因,当时公司借用城投平台主要是为了规避招投标存在的相关问题,以文件形式上报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但运营操作时存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

公司副总经理召集项目管理人员依据《龙游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和国资委项目管理交流会工作经验,开展讨论,重新下发《龙游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工程项目管理若干规定修订稿》。同时对于小额工程严格按照《龙游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小额零星工程》执行。

党支部书记对工程项目部经理、副经理谈话提醒。

4.关于巡察组反馈“存在拆分项目规避招投标嫌疑”问题的整改情况。

(1)认真剖析原因,民居苑抢修工程虽然有县政府会议纪要作为依据,但操作中对程序了解不深,未到相关部门审批备案,文物保护修缮意识不强,文物监管专业水平不高。

组织力量开展巡查和日常维护,确保文物安全。2017年3月后,为做好文物修缮管理,公司委托浙江省古建筑设计研究所设计相关专家对古建筑进行现场踏勘,并提供专业设计,编制图纸、方案330页,2017年8月9日国家文物局同意批准立项(文物保函〔2017〕1385号)。2018年8月28日,省文物局组织专家方案认证,9月27日发文基本同意鸡鸣山民居苑之鸡鸣塔、汪氏民居、慎思堂和翊秀亭修缮方案。此后,工程项目部副经理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监管办对接,被明确告知三门源景观工程及民居苑抢修工程拆分嫌疑排除,9月29日已完成补办直接发包审批手续。

公司副总经理召集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县政府下发的《关于龙游石窟民居苑三门源景区文物保护与安全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纪要》。

党支部书记对景区管理部副经理、民居苑景区主任谈话提醒。县纪委监委正在对该问题进行调查,待结果形成后作进一步处理。

(2)认真剖析原因,三门源景观绿化工程原碧溪两侧绿化衔接存在问题的原因是为赶绿化时间节点仓促决定的。两个工程前后相差一个多月,虽然地块不同,苗木品种种植不同,施工主体不同,发包单位不同,但仍存在拆分的表象。在2017年县委巡察组第二轮政治巡察中城投公司下属绿宇公司事件发生后,公司即已整改。2018年9月14日石窟大门口厕所改造工程将大门口绿化改造和厕所改造项目合并招标,克服小额工程过滥过散的情况。

明确工程项目前期和招投标相关流程,并按文件规定已经执行。公司副总经理召集项目管理人员学习项目管理相关文件,对原公司下发文件进行修改和完善。并重新下发《龙游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工程项目管理若干规定修订稿》。

党支部书记对项目分管领导、三门源景区副主任、当事人批评教育。县纪委监委正在对该问题进行调查,待结果形成后作进一步处理。

5.关于巡察组反馈“项目建设随意变更工程量”问题的整改情况

(1)龙游石窟4A品质提升改造项目1号洞进口改造建筑工程根据专家建议,对方案进行调整。2017年7月10日,公司总经理与发改委协调,重新订立补充协议。

2016年11月石窟6号洞口坍塌后,公司将文物修缮工程列入公司重点工作,为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公司委托中科院地球物理研究所、山东建筑大学、浙江大陆建筑特种工程有限公司、陕西科技学院、衢州学院、中地华北地质勘探技术工程公司、湖南宏禹建筑工程集团、浙江绘辰设计院等14家单位近50名专家、技术人员和设计人员对石窟进行现场踏勘,历时7个多月,形成365页编制图纸、方案,2017年8月9日国家文物局同意批准立项(文物保函〔2017〕1385号)。2018年3月29日,省文物局在杭州新世纪大酒店组织专家方案认证,4月25日下发审查意见,根据批复意见公司对方案进行完善,再报省文物局审定,10月12日省文物局下发审查意见。

根据县国资委项目管理交流会议精神,公司副总经理召开工程项目工作人员会议。重新下发《龙游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工程项目管理若干规定》,并严格按照《工程项目设计管理办法》执行。

党支部书记对人力资源部经理、景区管理部经理、景区管理部副经理谈话提醒。

(2)针对小额工程管理进行认真梳理,进一步完善小额零星工程管理办法。公司副总经召集项目管理人员对管理制度进行完善,严格按照《龙游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内部会审会签制度》的要求规范审批。

党支部书记对人力资源部兼景区管理部经理、景区管理部副经理、石窟景区主任谈话提醒。

6.关于“工程项目存在直接发包、事后补批、附件造假”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8年9月10日公司召开整改报告意见讨论会,剖析原因。2016年12月14日下午,县政府副县长召集县府办、县纪委、县财政、县国资委、县旅委、县文广新、县监管办、文旅公司召开石窟6号洞加固抢险会议,通过抢险方案和施工队选择方案。后因政府换届,领导调动,会议纪要等新任领导到位后补办,在这过程中,公司的确存在工作对接不积极不及时的问题。今后,公司将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目前已完成2018年小南海文物保护设计方案审批。

公司副总经理召集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关于龙游县旅游景区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龙游石窟民居苑三门源景区文物保护与安全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的文件要求,重新下发《龙游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工程项目管理若干规定修订稿》。

党支部书记对人力资源部兼景区管理部经理、工程项目部副经理、石窟景区主任谈话提醒。县纪委监委正在对该问题进行调查,待结果形成后作进一步处理。

7.关于“‘三公经费’支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支出票据审核不细致。

2013年石窟商场租赁保证金票据上填开的缴款人姓名与实际缴款人姓名不符,造成科目设置录入错误的原因是当时输入人员采取拼音输入法,龙游方言“胡、吴”同音,且未仔细核对。2016年5月,该笔保证金已退回缴款人。

2018年5月政治巡察中发现佳音公司重复报销指纹机一台850元,公司已于5月23日追回。

规范财务支出方式,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存货管理的相关规定》,并加强内部审计及财务规范操作方面的培训。

党支部书记对民居苑景区主任、计划财务部副经理、计划财务部人员批评教育。

(2)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已追回多报伙食补贴、公杂费补贴1080元,于2018年7月24日退回公司账户。此后,公司计划财务部召开财务人员业务学习会。

党支部书记对计划财务部副经理、计划财务部人员批评教育。

(3)民工工资支付不符合规定。

石窟公司2017年6月30日8号凭证付民工工资7746元,仅凭劳务费发票和杂工使用情况表为附件,以转账形式支付给石窟景区后勤部徐某某,但其支付民工时无汇总报销单也无领款人签名。

认真梳理劳务费报销流程,加强劳务费发放各个环节的监督,做到用工有登记,发放有签收。召开公司下辖各子公司工作例会,要求各单位、景区进一步规范劳务报销流程。

党支部书记对计划财务部副经理、计划财务部人员批评教育,对当事人谈话提醒。 

(4)公务车辆未在指定地点维修及保养,车辆使用审批不规范。

3月10日公司召集志愿者在三门源开展植树活动,原计划17日、18日再赴三门源,后因驾驶员家有要事,浙HE2666未使用,车辆停放于人大停车场。当时在办理公车审批已经填报,因未使用领导未签字审批,该审批单未取出。在归档时误将该车审批表放入档案中。2017年7月31日18号凭证付龙游精诚汽车装饰美容店浙HG0095车养护费2500元,其中洗车费1400元,雨刮器120元、打蜡120元、封釉480元、大灯灯泡380元,2016年6月30日21号凭证付龙游科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9050元,浙HE0519轮胎3700元(1750元/个*2只,补胎80元(30+50),四轮定位120元/次),2017年6月7日,爆胎后换新胎1750元,浙HG0095,3600元(轮胎1200元/只*2只,四轮定位120元/次,钢圈980元,补胎50元*2次),两家店都不是公务用车指定维修点,根据文件精神“车辆清洗、四轮定位、补胎换胎及简单装潢等服务项目,原则上由定点单位按规定提供服务,但因客观条件不能满足送修单位要求的,应提前向送修单位说明原因,送修单位可自行选择”。但是,公司未按此要求而选择了非定点汽修单位。

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召集部门全体员工及公司驾驶员学习龙财采监〔2016〕182号、〔2017〕2号文件及文旅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党支部书记对人力资源部经理批评教育,对原驾驶员、人力资源部副经理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县纪委监委正在对该问题进行调查,待结果形成后作进一步处理。

二、未整改到位问题

(一)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全面完成党员示范岗设立。8月20日,人力资源部经理、人力资源部人员向县纪委汇报咨询党建党风廉政阵地建设事宜。着手在石窟景区设立党建宣传栏,在民居苑景区选取其中一幢古建筑——槐庭,将华岗主题与党建相结合,充分发挥景区独特优势,以红色旅游为亮点,通过声光电现代手段以三维方式打造龙游县党建阵地新亮点。

2.8月7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2018年景区目标考核、石窟旅行社有限公司目标考核、文旅公司目标考核、文旅公司各部门(共性)年度考核细则>的通知》,将党建、党风廉政纳入考核。9月19日,下发《关于加强思想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

3.9月17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公司党支部成员在会上就该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其中,第1条整改措施未落实到位。槐庭党建阵地建设计划投资约20万元,目前已委托三衢图文社设计初步方案。承诺整改期限2019年12月30日,责任领导张旗。

(二)关于巡察组反馈“工程项目前期谋划不深,浪费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公司工程项目部副经理已于9月13日到土地管理部门对接,得到答复,将三门源农用地指标调整列入龙游县农用地2019年度调整计划,报省土地部门审批。土地指标调整到位后,由公司工程项目部副经理负责按集体土地形式进行办理。

2.2018年9月10日公司召开整改报告意见讨论会,剖析问题原因。9月5日,县国资委副主任召开项目管理交流会,就项目前期谋划工作进行探讨。

3.公司副总经理制定《工程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办法》,召集项目管理人员学习《龙游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工程项目管理若干规定修订稿》。

4.党支部书记对项目分管领导批评教育,对工程项目部副经理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其中,第1条整改措施未落实到位,三门源农用地指标需由土地管理部门列入龙游县农用地2019年度调整计划,报省土地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调整,承诺整改期限2019年12月30日,责任领导张旗。

下一步,公司党支部将继续承担好、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不断巩固整改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文旅各项工作。一是抓整改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正在整改的工作,要按照县委巡察组要求,积极抓紧整改。二是抓合力攻坚。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整改责任,加强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强化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台账,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任务按期有效完成。三是抓建章立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进一步促进文旅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可及时向文旅公司党支部反映,联系方式0570-7805661,邮寄地址:龙游县宝塔路民居苑景区游客中心,县文旅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邮编:324400;也可向县委巡察办反映,联系方式0570-7063762,邮寄地址:龙游县文化西路8号县纪委监委新大楼(老党校)四楼405办公室,邮政编码32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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