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游县商贸公司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5月8日至5月3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龙游县商贸公司总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贸公司党总支)进行了巡察,2018年8月2日向商贸公司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商贸公司党总支高度重视、照单全收。商贸公司党总支及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梳理,明确具体整改任务和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整改期限,制定整改方案。整改过程中,结合市县“大整风十大专项行动”和公司运营发展实际,强化廉政教育,抓好日常提醒,防微杜渐。
目前巡察组反馈的19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8个,未整改到位1个,完成率95%;给予通报批评6人、责令书面检查9人、批评教育24人;制定出台和修订完善制度2项,清退费用9225元;挽回经济损失19万元。对未整改到位的1个问题,将按要求继续进行整改,并适时予以公布。
一、已整改到位问题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公司党组织领导作用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17年10月18日,结合商贸公司实际情况,将党组织参与“三重一大”等事项讨论纳入公司章程,确立党组织在公司的领导核心地位。11月7日,根据县委组复〔2017〕46号,建立商贸公司党总支。
(2)2018年8月9日,组织公司中层干部学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龙商物发〔2017〕28号),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议事流程,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3)发挥党组织统领作用。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上,公司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外干部高度配合,发扬民主,充分议事。同时规范公司内部会议记录,党总支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等会议记录由综合管理部专人负责记录。
(4)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对领导班子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的整改情况
(1)对意识形态工作未纳入2017年、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进行整改。①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②明确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职责,各党支部将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计划。③党总支书记对相关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2)对2017年以来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未组织开展意识形态教育、分析研判等工作进行整改。①2018年8月,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市委七届四次全会、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全市组工会议等会议精神,开展“大整风专题”应知应会知识测评,参加“四个意识”主题讲座。同时明确由党务主管负责公司网评工作。②百益市场公司完成会议室装修及进驻工作,同步将“十条军规”“十条宣言”“三个绝不能”上墙,加强意识形态教育阵地建设。
(3)对企业品牌推广、形象宣传重视策划不够进行整改。①加强外宣平台建设工作,自各公司微信公众号开通以来,累计发布党建、公司活动、业务通知等各类信息200余条。②创建河西街农贸市场党建品牌,通过制定党建品牌创建方案、成立创建工作专班、组建市场党小组,打造县域内首家农贸市场党建阵地。③组织全体员工参与“创文明县城复评”及“平安龙游我守护”巡逻活动,累计参与180人次。为2018年“中高考”、“龙游拉力赛”等提供食品安全免费检测、赛车检测、场地设备服务和人员保障。
(4)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对领导班子进行批评教育,党总支书记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基础薄弱的整改情况
(1)对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整改。①2018年8月15日,出台《中共龙游县商贸总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职责》(龙商贸党[2018]15号)文件。②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开展内部“互学比拼”。
(2)对党务干部党建业务不熟悉的问题进行整改。①巡察整改期间对支部工作实务内容进行整理。督查各支部阵地制度上墙情况,确保阵地建设标准化。②组织党总支及各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集体前往年年红党建阵地参观学习。③建立党总支挂联工作模式,将党总支成员与基层党支部进行挂联。促进对各基层党支部的指导、监督、检查。
(3)党总支书记对相关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相关党支部书记作书面检查。
2.关于执行人事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格问题进行整改。①严格执行《关于深化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意见》(龙国资委发[2017]12号)等文件规定。②制定《中层选拔任用实施方案》,对拟提拔任免人员经党总支会议讨论后,通过开展民主测评、任前公示、县国资委审批备案等环节,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流程。③组织商贸公司全体员工对10名中层干部,围绕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民主评议。测评结果经党总支、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后,对10名中层干部予以继续任用。
(2)对部分职工未按要求公开招聘的问题进行整改。①2017年以来,公司严格遵照人事招聘流程进行公开招聘。2018年5月,细化完善商贸公司组织架构及机构设置,设置4个职能部门24个工作岗位。对4个子公司同步开展“三定”工作。②编制十里铺物流园公司招聘2名工作人员方案,经县国资委审批后进行公开招聘。对未公开招聘的3位员工开展测评。测评结果经党总支会、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后,对3名员工予以继续留用。③组织办公室人员学习《关于推进龙游县国资改革的若干意见》(龙政发[2015]46号)文件,严格执行文件规定。
(3)对新进员工薪酬制度执行不一的问题进行整改。①2018年4月、11月,2次修订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补充关于试用期人员试用时间、试用待遇、职级标准等条款内容,经公司党总支及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后印发实施。②9月26日,计划财务部按《薪酬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七条规定,对试用期不足三个月人员(2人)的试用期内超发工资进行清退(共计2565元)。
(4)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对领导班子进行批评教育,党总支书记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缺失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党员干部有兼职现象的问题进行整改。①对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兼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形成兼职情况调查报告,上报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同时建立中层干部兼职情况数据库,实行动态更新管理。2018年6月22日,兼职人员辞去兼任职务。②明确要求公司员工及其亲属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与商贸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业务往来。③党总支书记与相关公司负责人就承接商贸公司及子公广告业务问题进行谈话,相关公司负责人已按要求注销注册的广告公司。④11月19日,党总支对相关公司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对“相关公司负责人就承接商贸公司及子公广告业务”问题正在调查,待调查结果形成后作进一步处理。
(2)对日常提醒教育不够的问题进行整改。①在中秋和国庆等重要节假日通过微信群、钉钉群等载体,定期向全体员工发送各类清廉小故事、廉洁自律要求等做好日常提醒。②公司组织党员干部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集中学习,强化纪律约束效力。2018年11月18日 组织党员干部前往省第五监狱开展主题为“高墙铁窗警人心,警钟长鸣惕人行”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④严格执行公司《营业收入管理暂行办法》(龙商物发[2017]31号)文件规定。⑤2018年4月,经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对相关工作人员扣除月度绩效考核分处理并责令作书面检查。2018年8月,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3)对部分职工执行作息时间不严格的问题进行整改。①2018年8月6日起,商贸公司进行作息时间调整:5月1日-10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10月8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补足员工上午提前下班的半小时。子公司参照县机关部门作息时间执行。②严格执行公司《制度汇编》第四章考勤制度规定。③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对领导班子进行批评教育,党总支书记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新调整岗位党员干部没有开展任前谈话的问题进行整改。①由专人对商贸公司、百益市场公司新调岗员工开展任前谈话,进行廉政风险提醒,并做好记录。②对新任职员工开展任前谈话,做到“五必访”、“六必谈”。
(2)对部分下属公司负责人现金报账频繁的问题进行整改。
①经谈话提醒后,河西街农贸市场负责人已辞去兼任物业管理员工作,目前仅担任河西街农贸市场主任。②百益市场公司按照岗位事权分离原则,设置维管科,建立《维修管理办法》。从管理流程上,杜绝从个人账户走账问题发生。③召开党风廉政专题研究会,要求各部门、子公司梳理岗位风险点,做好廉政预警。
(3)2018年9月7日,公司分管领导对河西街市场负责人就兼职和现金报账问题进行批评教育。9月19日,百益市场公司对其进行通报批评。11月22日,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对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机动车安全检测中心资金资产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公司指派专人与县纪委监委、国资委等进行后续对接工作。
(2)公司明确四条纪律规定:一是公司凡涉及大额资金使用事项,需经公司党总支会议讨论研究,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使用;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固定资产建账需由公司运营管理部进行资产点收,出具点收单后进行报账;三是在大额资金支付方面,资金支付需由项目负责人、计划财务部会计或负责人、公司领导班子签字审批后支付,从源头上避免违规支付现金事件发生;四是规范报销流程,由经办人提供报销发票、经营户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报销清单,经计划财务部会计审核后,由领导班子签批后支付。
(3)组织公司中层干部专题学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龙商物发[2017]28号)、《关于下发县级机关部门(单位)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县委组[2018]66号)等文件,提高对经费使用标准、范围和报销流程的认识。
(4)县纪委监委对“原机动车检测中心资产管理混乱”问题正在调查,待调查结果形成后作进一步处理。
4.关于公务接待制度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龙游县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暂行管理办法》(龙国资委发[2017]42号)、《贯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龙商物发[2018]17号)等文件规定,明确公务接待范围及审批流程。
(2)严格执行财务报销流程。一是与签订协议单位实行接待餐费每半月进行结算。二是对需先行垫付餐费的情况,由经手人支付餐费后,将POS机刷卡单或微信、支付宝支付记录、来电记录、审批单等单据齐全后报销。三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审批程序,加强对公务接待票据日常审核把关工作。
(3)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对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党总支书记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华安驾培公司党支部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5.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根据财务报销标准,对21名人员差旅费超标准报销部分予以清退,共计5840元。计划财务部及时将过路费报销按规定科目进行调整。
(2)组织公司财务人员进行财务培训,要求各财务人员严格按照报批流程、标准等做好财务报销工作。
(3)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对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党总支书记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6.关于公司集体活动餐费超标准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参与公司集体活动的20名党员干部按人均超标41元进行现金清退,共清退820元。
(2)组织全体员工专题学习《关于下发机关部门(单位)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县委组[2018]66号)、《龙游县财政局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收缴有关事项的通知》(龙财行[2018]78号)等文件。
(3)党总支书记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7.关于财务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巡察期间,商贸公司全面完成员工翼支付卡办理使用工作。同时实行餐费规范性支付。针对防暑用品未附人员清单,2018年11月22日,由商贸公司工会主席进行核实,具体名单已报财务审核后进行单据补充。
(2)组织计划财务部人员参加县财政局等部门组织的财务专业培训。严格执行公司《职务消费管理办法》、《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要求报销票据齐全后方可报销。
(3)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对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党总支书记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安驿车检公司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8.关于工会收支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召开党总支及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一是将历年工会现金日记账等材料移交至计划财务部。二是在公司财务科目中设置工会科目,规范工会账目日常管理工作。三是计划财务部指派专人负责工会账目,切实保证岗位分离,避免廉政风险。
(2)完成工会账目、账册管理、凭证装订等相关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龙总工[2018]9号)文件,规范工会和公司活动开支报销流程。
(3)党总支书记对工会主席进行批评教育。
9.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计划财务部、运营管理部负责人对商贸公司警务通记录仪、办公家具、百益市场公司高压清洗机等固定资产进行重新核实点收并登记入账。同时对华安驾培公司达到报废标准的31件桌椅进行清理。目前,公司共有固定资产(包括办公设备、土地、房产等)合计约10390万元,已全部登记入账。
(2)明确规定固定资产认定范围,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登记手续,做好固定资产登记编号管理。
(3)党总支书记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10.关于合同文本管理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公司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加强对公司各类经济合同签订的把关审核。投资发展部开展对合同管理人员的日常培训工作。
(2)9月7日,分管领导对各项目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扣除责任人当月绩效考核分10分。9月10日,党总支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11.关于未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管理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1)梳理公司工程建设和服务采购项目,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类似问题。组织工程管理人员参加《工程品质控制的几个关键点》工程项目品质管理培训。
(2)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对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党总支书记对工程管理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12.关于拆分项目规避公开招标、超合同价问题的整改情况
(1)投资发展部对公司2014年-2018年期间建设项目开展自查,未发现类似问题。严格执行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龙商物发[2015]20号)文件规定,明确项目招投标流程,加强管控。
(2)目前,县纪委监委对“原机动车检测中心拆分项目规避招标问题”正在调查,待调查结果形成后作进一步处理。
(四)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接待费中含烟酒、土特产等支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加强财务审核和廉政教育,从源头上杜绝此类事件发生。党总支对公司2014-2018年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自查,未发现类似问题。
(2)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对“原北门市场接待费中含烟酒、土特产等支出”问题正在调查处理中。公司指派专人与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进行后续对接工作。
2.关于涉嫌同城接待和以工作餐名义自行吃喝的整改情况
(1)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坚决问责到位,杜绝此类现象发生。计划财务部对公司2014年-2018年期间公务接待进行自查,未发现类似问题。
(2)组织全体员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意识形态教育,强化廉洁从业意识。
(3)县纪委监委对“原北门市场涉嫌同城接待和以工作餐名义自行吃喝”问题正在调查,待调查结果形成后作进一步处理。公司指派专人与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进行后续对接工作。
二、未整改到位问题
关于下属党支部落实党建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百益市场公司党支部2018年主题党日活动无记录的问题进行整改。①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党组织书记领导责任。②下发《子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龙商物发〔2018〕16号)文件,将子公司绩效考核中党建权重占比提高到20%。
(二)对华安驾培党支部3名应转未转党员的问题进行整改。
①12月底,开展2018年“党性体检”。另每月28日,对全体党员开展“零基积分考评”。②7月10日,华安驾培公司党支部书记对应转未转党员2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对2人每月零基积分考评中“活动分”、“学习分”予以扣5分处理。③11月12日,经与相关党支部对接,3名应转未转党员完成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三)党总支书记对相关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相关党支部书记对党务工作者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其中第(二)条整改措施未落实到位。经自查发现的应转未转1名党员因党员档案材料缺失未完成组织关系转接。公司党务主管正在处理中,承诺整改期限2019年3月31日前,责任领导吕益鸿。
下一步,商贸公司党总支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抓好整改落实。一是上下合力,全面推进整改工作。不断强化公司内部监督,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使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精准发力,建立健全治理机制。聚焦“两个坚决维护”,在巡察整改上见成效,在风险防控上见成效,在公司治理上见成效,实现政治护航。三是强化监督,切实履行责任担当。全面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压紧压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各部门及子公司根据职能任务,抓好落实,互相配合,同频共振,形成监督合力,不断开创公司建设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可及时向商贸公司党总支反映,联系方式:0570-7566901;邮寄地址:浙江省龙游县十里铺疏港大道粮食批发市场4楼商贸物流公司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邮编:324400。也可向县委巡察办反映,联系方式0570-7063762;邮寄地址:龙游县文化西路8号县纪委监委新大楼(老党校)四楼405办公室,邮政编码32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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